云南借银行贷款收储 金属市场难有大转机
2008年12月15日 8:44 5733次浏览 来源: 中国有色网 分类: 铝资讯
据东方早报12月15日消息 12月9日,云南省收储有色金属的方案终于有了正式说法。云南省经济委员会云经运行〔2008〕503号文做出了《关于建立云南省有色金属及化肥储备的通知》,云南收储的靴子就此落下。
通知中具体以附件的形式明确了收储的试行办法。通知明确表示:储备遵循“政府调控、企业储备、银行贷款、财政扶持、市场运作”的基本原则,并且储备对象仅限于云南省内企业生产的相关产品。
通过云南收储的二十字方针政策不难发现,本次收储的资金将来源于银行贷款,有色金属承储企业将承担起仓储、保管职责,政府将担任起管理职能,政府的支出将用于贷款贴息。本次储备有色金属期限暂定为13个月(从2008年12月1日起至2009年 12月31日止)。
收储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储备有色金属所需资金由收储企业以产品质押等方式向银行贷款解决,在遵守信贷原则和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金融机构对承储企业给予贷款,承储企业按时还本付息。收储期间发生的利息、仓储费由动销增值及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给予适当补贴。
第十三条规定财政贴息资金的审核程序。承储企业申请财政贴息时,要如实编报储备业务报告并填制《承储企业储备有色金属财政贴息申请表》,连同企业储备的贷款利息凭证等有关票据资料,报省经委、省财政厅批准核发贴息资金。
南华期货金属研究员曹扬慧表示,云南有色金属收储办法的出台,给金属期货市场带来了强烈提振。在美元指数近期大幅下跌的背景下,云南有色金属收储管理办法的出台,在金属期货的全面反弹中起到了催化剂作用,但这仅仅是暂时的,疲弱的金属市场大方向上很难有大转机。
责任编辑:刘征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yujingqiu.com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