铝业之外也可享受优惠 大企业直购电扩军
2009年03月11日 9:34 4254次浏览 来源: 中国证券报 分类: 铝资讯 作者: 邢佰英
国家电监会有关人士日前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大用户直购电试点有可能向铝业之外的其他高耗电行业扩展,给更多用电大户提供用电优惠。
他说,大用户直购电试点对发电企业来说,相当于"以价换量",用电户所得的电价优惠主要来自于发电企业的利润出让,而对电网的利润分摊并不明显。
优惠方式市场化
《关于清理优惠电价有关问题》通知提到,坚决取消各地自行出台的优惠电价措施,擅自降低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或用电企业销售电价,对高耗能企业实行优惠电价措施的,3月15日前应全面停止执行。
由于去年第四季度各地发电量增速下滑趋势严重,继内蒙古率先出台《电力多边交易市场方案》、实施优惠电价政策之后,该政策在包括宁夏、青海等高耗能企业占比大的西部地区迅速得到复制。
这种优惠电价政策大多由地方政府主导制定,以发电企业、煤炭企业、电网多方做出让利的方式,来降低高耗能企业的用电成本,刺激地方经济增长。
电监会和发改委出台清理优惠电价的文件,也被指是想将给用电大户优惠政策的权利回收。
该人士告诉记者,之所以清理全国各地实行的优惠电价政策,目的是想改变地方政府以行政干预的方式降低电价的做法,而是采用更加市场化的做法,使发电、用电双方通过协商的方式来确定电价;同时,提高享受优惠的用电大户的门槛,规范用电优惠的群体。
环保将成为标准
早在2004年,电监会就在力推直购电试点,并联同国家发改委出台了《电力用户向发电企业直接购电试点暂行办法》。此后,也有不少直购电的试点,包括吉林、广东台山以及四川。
国泰君安研究员王威认为,前几年我国电力供不应求,推行大用户直购电存在难度;今年以来,电力供应比较宽松,而经济危机导致下游高耗能企业大批减产限产,无力承担高电价,这是推行直购电比较适宜的时机。
分析人士认为,推行大用户直购电对发电企业将形成利好,促进发电量增加,发电利用小时数上升,提供长期稳定的电量供应,但同时也可能会侵占电网的利益。
国家电网有关人士认为,直购电试点中,尽管具体的电价将由发电企业和用电企业双方协定,但用户用电仍需要通过电网公司的线路,因此,电网将收取一定的过网费,而过网费一直以来都是由国家制定,因此,他预计直购电中的优惠电价很可能只会压薄发电企业的利润,对电网利益没什么影响。
这种说法得到了电监会有关人士的证实,他认为,直购电试点暂时不会对电网的利润构成压缩,但不排除下一步将改革电网的输电价格,使用分电压等级来核定成本,确定过网费,届时电网很可能也要做出部分利益出让。
目前,对这些用电大户的筛选标准主要是,用电量足够大,拥有较大的产业规模,形成规模效益,目前入选的有15家铝企业。此后,企业的环保标准也将成为入选直购电试点的一条门槛。
责任编辑:小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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