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侨报:外资恶意撤离中国,谁在助纣为虐?

2008年12月23日 9:21 1920次浏览 来源:   分类: 09年以前综合信息

  
  中国有色网讯 12月23日电 美国《侨报》12月22日载文指出,地方政府的引进外资指标和官员的错误政绩观,对外资恶意撤离中国起到了助纣为虐的作用。因此,要防止类似现象发生,关键在于地方政府及其官员端正管理观念,切实履行对外资的监管职责。
  文章摘录如下:
  有关外资恶意撤离中国的问题,近日引起中央政府的高度重视。中国外交部、商务部、公安部、司法部四部门近日联合发出《外资非正常撤离中国相关利益方跨国追究与诉讼工作指引》,表明对付外资撤离已上升到国家层面。
  今年上半年韩国进出口银行发表的《关于青岛地区韩资企业撤离报告》指出,仅去年一年非法撤离中国的韩资企业就多达87家,占撤离企业总数42.2%。时值全球金融危机,外资非法撤离的消息更是不断传来,引发中国民众高度关注。
  诚然,作为自主经营的企业,无论在本国还是在他国经营,都属法律允许的事情,也是国际惯例。选择哪个国家或地区置业是企业的自由。一般而言,外资进入图的是利,正可谓“天下熙熙,皆为利益”。但是,企业首先必须守法,即使撤离也须严格遵照所在国的法定程序。
  那么,为何外资争先恐后非法撤离?细析媒体报道过的一些“夜半逃逸”的外企,不是拖欠工资,就是拖欠贷款或税收。两家香港玩具巨头在珠三角的工厂10月先后倒闭,约8000人集体失业,而且没有领到工资,造成极坏影响。两家港企的员工集体上街游行讨薪,最后只能是地方政府垫付工资,发放生活费,息事宁人。外资企业非法撤离往往是恶意撤离,但遗憾的是,面对一家又一家外企恶意撤离,不仅事后引发工人集体上访或由地方政府出面埋单,还引发社会不稳定。
  其实,外资恶意撤离现象并非不能避免,关键是要政府监管到位,对外资内资一视同仁。
  实际上,对于外资管理,中国已先后出台过三部法律和多部监管细则。监管外资,关键是监管资金、设备、厂房和税收。对于资金监管,是外汇管理机构的神圣职责;对于进口设备和进出口货物的监管,则是海关义不容辞的责任;而对于税收问题,则是税务局的份内之事。只要这些相关机构秉公办事,照章查询,就能及早发现蛛丝马迹,把问题处理在萌芽状态。众所周知,外企恶意撤离中国不是一天两天的事,必定有一个过程,自然有迹可循。比如,一旦发现外资抽调资金有异常举动,外汇管理机构就应顺藤摸瓜。如此才能降低恶意逃离的风险。
  许多事实还证明,外资恶意逃离现象之所以不断冒出,与地方政府的引进和保护外资的政绩要求不可分割。在中国沿海乃至内地不少地方,引进外资一直被列为地方政府年度考核计划的重要指标。每年地方政府的重大活动中,招商引资都是大项。为了招到商引到资,一些地方往往在审批和监管上大开绿灯,有的地方甚至给出“超国民待遇”。即便外企出了事,为保持外资总量和政府口碑,一些地方官员也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可见,地方政府的引进外资指标和官员的错误政绩观,对外资恶意撤离起到了助纣为虐的作用。因此,要防止类似现象发生,关键在于地方政府及其官员端正管理观念,切实履行对外资的监管职责。
  四部门在联合发出《指引》的同时还声明,将跨国追究并提出诉讼,坚决维护中方相关利益方的合法权益。这其实是亡羊补牢。要从根本上杜绝外资非法或恶意逃离中国,关键还是要正本清源。

责任编辑: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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