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企业明年可缓缴社保费
2008年12月22日 9:34 1854次浏览 来源: 中国有色网 分类: 09年以前综合信息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和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发出通知,采取缓缴社会保险费等五大举措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
《通知》要求,困难企业可在一定期限内缓缴社会保险费;可在2009年之内适当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费率,不得擅自降低养老保险费率;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困难企业可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社保补贴;鼓励困难企业开展在岗培训稳定职工队伍;要求妥善解决困难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问题。
责任编辑:LY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yujingqiu.com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