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方案出台

2008年12月19日 8:35 1779次浏览 来源:   分类: 09年以前综合信息

    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出台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方案
  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出台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方案,审议并原则通过《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
  会议决定,批准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方案,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取消公路养路费等六项收费,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同时相应提高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在价内征收,即在征收时不提高成品油价格。自方案正式公布即日起,实施完善后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并根据当前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变化情况,降低成品油价格。会议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保证改革方案平稳实施。
  国家决定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
  降低成品油价格
  12月18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通知指出,近期国际市场油价持续回落,及时把握当前有利时机,推进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对规范政府收费行为,公平社会负担,促进节能减排和结构调整,依法筹措交通基础设施维护和建设资金,促进交通事业稳定健康发展,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国务院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取消原在成品油价外征收的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收费,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同时,将价内征收的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每升提高0.8元,即由每升0.2元提高到1元;柴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每升提高0.7元,即由每升0.1元提高到0.8元;其他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相应提高。
  国务院同时决定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理顺成品油价格。国内成品油价格实行与国际市场原油价格有控制的间接接轨,以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为基础,加国内平均加工成本、税收、流动环节费用和适当利润确定。成品油价格调整既要反映国际市场石油价格变化和企业生产成本,又要考虑国内市场供求关系;既要反映石油资源稀缺程度,又要兼顾社会各方面承受能力。
  按照完善后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结合近期国际市场原油价格持续回落的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自2008年12月19日零时起将汽油出厂价格由每吨6480元调整为5580元,每吨降低900元;柴油出厂价格由每吨6070元调整为4970元,每吨降低1100元;航空煤油出厂价格由每吨7450元调整为5050元,每吨降低2400元。上述成品油价格调整已含提高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的因素,2009年1月1日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方案时,国内成品油价格水平不提高。
  汽油零售价:12月19日零时起汽油零售价每升下调0.91元
  柴油零售价:12月19日零时起柴油零售价每升下调1.08元
  汽油出厂价:汽油出厂价格12月19日每吨降低900元
  柴油出厂价:柴油出厂价格12月19日每吨降低1100元
  航油出厂价:航空煤油出厂价12月19日每吨降2400元
  成品油价价:成品油税改实施后国内成品油价格不提高
  汽油消费税: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每升提高到1元
  柴油消费税:柴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每升提高到0.8元
  近年国内成品油调价一览:
  08年6月20日 上调汽油、柴油价格每吨1000元; 上调航空煤油价格每吨1500元;
  07年10月31日 上调汽油出厂价格每吨提高500元;上调柴油出厂价格每吨500元;上调航空煤油出厂价每吨500元;
  07年1月14日 下调汽油出厂价格每吨220元;下调航空煤油出厂价每吨90元;
  06年5月24日 上调汽、柴、航空煤油每吨500元;
  06年3月26日 上调汽油出厂价格每吨300元;上调柴油出厂价格每吨200元;上调航空煤油出厂价每吨300元

责任编辑: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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