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检察机关严查危害土地矿产资源犯罪

2008年12月18日 11:32 2297次浏览 来源:   分类: 09年以前综合信息

  据宁夏日报消息   为维护我区土地、矿产资源管理秩序,昨天上午,全区检察机关在贺兰县召开“惩治危害土地、矿产资源渎职犯罪专项工作”现场会,各市检察院将排摸的线索进行初步梳理,对发现国家工作人员危害土地、矿产资源的渎职犯罪案件,将严肃查办。
  自治区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联系自治区国土资源部门,深入到危害国土资源犯罪高发的矿山等地进行检查。检查重点包括6个方面,分别为土地审批,矿业权审批,土地、矿业权评估,重大项目招投标和专项资金的使用,财务预算管理和相关费用的收缴,以及国土资源危机、违法案件查处。
  据了解,查办该类犯罪案件往往涉及面广,政策法律性强,关系到地方的经济发展,因而办案遇到的干扰和阻力较大,有时会出现个别单位怕影响政绩阻挠检察机关办案的情形。银川等5市检察院根据实际,对案情复杂和查处阻力大的案件,由自治区检察院加强督办,并采取提办、参办、异地交办等方式,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贺兰县检察院初查发现,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工业占地面积逐年增加,拨付的土地赔偿款、拆迁补偿金次数多、金额大,可能存在将专项资金挪作他用的情况。于是从国土资源局审批权较大,群众反映较多的部门、人员入手,对该局负责收取转场的管理费、砂石厂的矿产资源出让价款以及闭坑保证金的内设部门——资源管理站入手调查,发现了收取管理费无依据、不及时上缴的问题;对群众反映较多的土地储备中心的财务档案进行调查,发现其财务制度混乱,会计出纳职责不清的问题,为查办职务犯罪提供了重要线索。

责任编辑: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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