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喊停地方优惠 直购电企业范围待扩大
2009年03月18日 9:25 2743次浏览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分类: 相关新闻 作者: 肖明
"作为市场化改革试点内容,我们将重新上报发改委、电监会批准。"
3月17日,内蒙古某经济主管部门人士谈起国家发改委刚刚出台的叫停优惠电价通知时说。
内蒙古自治区曾经根据国家相关电力改革意见,完成了内蒙古电网电力多边交易市场方案的工作,提出在多边交易市场启动初期,政府授权合同交易电量占内蒙古自治区经委发电量预期调控目标的85%、总电量的15%为市场竞争交易电量。
根据这项方案,内蒙古工业用电价格得到部分下调。比如去年11月份下旬开始,铁合金、多晶硅、黑色金属冶炼、有色冶金及深加工企业等每度电下浮4分-8分不等。
与此同时,受经济增长放缓、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等因素影响,宁夏、云南、甘肃等多个省区也纷纷推出不同程度的工业用电价格优惠措施,而一些高耗能行业也搭上了"顺风车"。
为此,国家发改委、国家电监会、国家能源局联合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3月15日以前全面停止对高耗能企业实行优惠电价,并将自查自纠情况于3月底前上报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电监会。
不过,国家发改委同时也为市场化改革开了新的空间。发改委称将另行下达一项支持地方用电大户直接从电厂购买电的改革。发改委要求各省(区、市)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市场化原则,按程序上报大用户直购电试点方案,经批准后实施,发改委也将积极稳妥地推进大用户直购电试点工作。
不影响内蒙古试点
根据记者了解,内蒙古电网电力多边交易市场方案只是在程序上需要重新报批。
该方案的主要内容是加快市场改革,预备建立"计划电量和市场电量并行,市场启动第一阶段先以计划电量为主,市场电量为辅,视市场运营情况分阶段、平稳地将计划电量向市场电量过渡"的市场模式。
该方案强调,每年根据电力市场的不断完善和市场供需平衡状况逐年提高市场竞争交易电量比例。每月市场竞争交易电量比例,根据当月需求预测修正值进行适当调整。上述方案在去年10月份向国家电监会、华北电监局作了专题汇报。
国家电监会在"关于推进内蒙古电力多边交易市场建设意见的复函"指出:华北电监局会同自治区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有关方案和规则后印发,并适时启动模拟运行。
不过,在上述政策在内蒙古模拟实行期间,由于各地纷纷模仿跟进,调低工业电价,引起国家发改委的警惕。
国家发改委指出,"部分省(区)自行出台措施对高耗能企业实行优惠电价。这种做法,造成电价政策的混乱和价格信号的扭曲,不利于促进高耗能行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
责任编辑:小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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