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喊停地方优惠 直购电企业范围待扩大
2009年03月18日 9:25 2744次浏览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分类: 相关新闻 作者: 肖明
内蒙古当地有关人士表示,内蒙古电网电力多边交易市场方案已经经过论证,将上报发改委和电监会正式批准,其中用于市场化的下调电价只是很少一部分,"这方面期待成为全国的试点内容,而其他的直供电的内容与国家的改革方向一致。"
上述人士表示,方案的试运行在今年2月份就结束了,并未等到国家叫停各地优惠电价的正式通知下达。而在全国电力需求大降的情况下,以降低工业电价刺激需求,成为特殊时期敏感的话题。
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中国各地的电力需求从去年11月份开始下行,迄今,全国全社会电力生产、消费同比仍为负增长。其中2月份,国家电网公司经营区域内宁夏、甘肃和内蒙3个省级电网统调用电量下降幅度超过10%。
中电联统计部主任薛静告诉记者,3月份上旬部分电力数据在好转,但是仍得不出经济全面好转的结论。
地方呼吁加快改革步伐
西部某省经委能源处人士告诉记者,目前国家发改委需要尽快推出直购电的政策,否则单纯叫停优惠电价,对地方经济不利。"试点范围还可以扩大。"他说。
自从2003年以来,国家发改委、电监会等就在推行直购电的试点,即用电大户从发电企业直接购电,以减少成本。不过,国家许可的仅仅只有少数几个省份。其他不少省市的自己事先操作的直购电试点,都被叫停。
湖北电力行业协会办公室主任周松平告诉记者,电厂直接向企业供电的确可以减少成本,原因是减少了过(电)网费的中间环节,一般是企业用电越多,直供电的成本越低。
因此如果实施直供电改革省份扩大到全国,将可以抵消各地优惠电价的负面影响,同时还可以避免刺激落后产能。"原因是大企业搞直供电可以减少成本,但高耗能小企业会被淘汰。与单纯的降低工业电价作用还不完全一样。"一位分析师说。
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发布的《关于清理优惠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指出,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的大型工业企业,用电电压等级在110千伏及以上的,可以按自愿协商的原则,向发电企业直接购电,电价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同时按国家规定的输电价格支付输电费,并缴纳随电价收取的政府性基金与附加费。
一位地方政府部门人士指出,目前国家允许的直购电企业仅仅限于铝行业等15个,空间较小,在电力严重过剩的情况下,希望国家加快市场化的改革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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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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