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开启新一轮钨 稀土等资源整合大幕

2008年08月27日 9:17 4220次浏览 来源:   分类:

  据赣南日报8月27日消息 钨、稀土和萤石是我市重要的矿产资源,钨和稀土产业也一直是我市的支柱产业,占据着工业的半壁江山,对全市经济发展和财政增收意义重大。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资源整合工作,提出要力争用5年左右的时间,把钨、稀土和氟化工产业培植成产值1000亿元的产业集群,树立起赣州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支柱,支撑起赣州的经济大厦。最近,市委、市政府就钨、稀土和萤石资源整合联合下发了两个实施意见和一个方案,再次召开动员大会,迅速开启新一轮资源整合的大幕。

资源整合:大势所趋 现实选择

  钨、稀土、萤石资源是我市宝贵的优势矿产资源,黑钨、重稀土、萤石保有储量位居全国乃至世界前列。近年来,全市落实市委“整合资源、控制开采、深度加工、做大产业”的发展方针,通过整合,我市逐步摆脱资源开发利用“低、小、散、乱”的局面,资源整合和产业集群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但是,目前我市三大矿业优势产业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并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产业的持续发展。必须通过整合,实现资源的集约化开采,引进战略投资壮大优势产业,提高竞争力。对钨、稀土、萤石资源实施进一步整合非常必要,也非常紧迫。
  第一、从宏观经济形势来看,实施钨、稀土和萤石资源整合是大势所趋。
  近年来,世界经济形势发生了一些比较明显的变化,经济发展面临更加复杂的外部环境,一个突出表现就是能源资源趋紧。客观经济形势愈加清楚地表明,谁掌握了资源,谁就掌握了发展的命脉。钨、稀土和萤石是我市的重要资源,也是我市实施“对接”战略,以大开放实现大发展的关键。资源整合搞得好不好,直接关系到能不能引进战略投资者和一批大企业、大集团,关系到能不能提升产业层次和发展水平,关系到能不能快速做大做强优势产业和工业总量。
  第二、从贯彻国家产业政策来看,实施钨、稀土和萤石资源整合是必然要求。
  去年以来,针对我国经济过热苗头和物价过快上涨,国家实行了以“双防”为主要目标的调控政策。这些年国家出台的一系列产业政策,对我们赣州这样的欠发达地区既是机遇又是挑战,今后国家对产业的准入门槛会更高,对生态和环境保护的要求会更严,对土地和矿产资源的调控会更紧。我市是资源大市,资源储量丰富,且性能独特,备受国际国内社会关注。近年来,国家、省多次派出检查组到我市调查了解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我们加大钨、稀土和萤石资源的整合力度,贯彻  落实好国家产业政策,是我们各级党委、政府必须高度重视的一项政治任务。
  第三、从产业可持续发展来看,实施钨、稀土和萤石资源整合是现实选择。
  这些年,赣州工业快速发展,钨、稀土和氟化工三大优势产业功不可没,也与资源整合密不可分。赣州工业乃至整个经济的发展得益于资源整合,得益于三大优势产业的发展。今后要加速追赶和跨越,仍然需要我们在资源整合上有更大的作为。我市现已成为全国乃至世界最大的钨砂及APT集散地、全国最具竞争力的离子型稀土分离以及稀土金属生产基地和主要供应商。如果我们的资源不能有效地实施整合,不能很好地开发利用,不能严格地控制总量,我们的原矿和初级产品就会大量外流,就不能为产业发展持续提供稳定的资源保障,产业就无法高效发展。

正视差距:节点难点 亟待破解

  近年来,通过资源整合,钨、稀土、萤石价格大幅上升,对赣州三大优势产业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但是,目前在产业发展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产业的持续发展。
  一是资源整合不到位。虽经多年整治,但我市钨矿布局不合理、稀土矿采矿权人和实际开采者分离及萤石初级产品外流等重大问题一直得不到有效解决。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就是一些地方和部门的领导思想认识还不到位,地方和部门利益至上,大局意识不强,缺乏全市“一盘棋”思想,制止乱采滥挖和推进资源整合的力度还不够。从以往的情况来看,有的地方和部门对整合工作缺乏主动性,有的甚至应付了事,等待观望。需要着力解决好思想不统一、认识不到位的问题,解决好工作力度不够、措施不硬的问题。
  二是资源消耗过快。钨、稀土、萤石资源是有限的,不可再生的。目前,我市部分钨矿一矿多开、乱采滥挖、浪费资源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资源利用水平还不高;我市稀土在国内外的地位和影响力正逐渐减弱,形势十分严峻;以目前的开采速度,我市萤石资源只能维持几年时间,难以支撑产业的发展。对钨、稀土和萤石展开新一轮资源整合工作,就是要坚决遏制资源消耗过快的势头,加强生态和环境保护,提高资源的集约节约利用水平,增强产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是产业不大不强。与过去相比,三大产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但产业结构性矛盾还比较突出,发展层次不高,深加工产品份额小,应用产品几乎还是空白,产品附加值低;专业化分工协作体系不完善,产业链过短,还没有形成真正意义上的产业集群;企业竞争力不强,缺乏在国际国内市场上占重要地位、能够带动产业不断升级的核心企业,产业内至今尚无一家上市企业;企业对资源的依赖性过强,产业运行风险和财政税收风险较大。开展资源整合,就是要真正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优势产业。


资源整合的主要目标和要点


  市委、市政府对资源整合和做大做强优势产业集群高度重视,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进行了专题研究。6月底,市委、市政府联合下发了《关于对全市稀土实施进一步整合的工作意见》和《赣州市萤石开采总量控制实施方案》,8月18日又联合下发了《关于对全市钨业开展进一步整合工作的意见》,提出了资源整合的主要目标和要点。

钨资源整合:目标 方式 政策
  1、钨矿资源整合的“两个总体目标、四项基本原则”
  两个总体目标:(1)按照矿产资源规划和整合的要求,科学划分矿区范围,切实解决大矿小开、一矿多开等问题;整合钨矿山企业,在我市形成若干个大资源板块,实现规模化、集约型开采,为我市钨产业的发展奠定坚实的资源基础。(2)在我市打造6家至8家集采选、冶炼、加工及应用一体化、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亿元以上的企业集团,以及3家至4家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0亿元以上的上市公司。形成以市有色产业基地为中心、“一小时产业圈”为支撑的全市钨产业集聚区,以高品质硬质合金、特种钨材及其各种高技术、高附加值应用产品为主导的产业构架,在3年至5年内,使我市钨精深加工及应用产品占到全国30%以上,成为全国重要的钨精深加工及应用产品基地。
  四项基本原则: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原则;政府引导和市场运作的原则;资源整合和产业集聚的原则;利益共享和产业共建的原则。
  2、钨矿山整合的“三个范围、二种方式”
  三个范围:(1)重点钨矿山周边地区;矿山布局不合理、一矿多开、矿山布点过密、生产规模过小的小矿集中区;安全生产隐患较多、环境污染较严重的矿区。(2)钨成矿远景区内上述钨矿山周边的钨及多金属探矿权。(3)属于国家和省规定应限期淘汰和关闭的矿山一律依法关闭,经省级国土资源部门认定尚有开采价值且符合整合要求的,纳入整合范围。
  二种方式:(1)将矿权按区域就近向深加工企业集中,搭建由资源板块与加工企业联合重组的企业平台,大力引进战略投资和进一步延伸加工链条。(2)引进战略投资对上下游企业实施联合重组,采取战略投资者兼并收购上下游企业,或上下游企业作价入股的方式组建集采选冶加一条龙的大企业、大集团。
  3、钨产业整合的“三个条件、四条政策”
  参与资源整合企业的三个条件:(1)在资金、技术、市场和品牌等方面具备较强实力,有能力在我市通过购并重组形成完整的钨产业链条;(2)研发生产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深加工应用产品,深加工应用产品投资在2年至3年内达到5亿元以上,或深加工应用产品销售收入在2年至3年内达到10亿元以上;(3)企业总部设在赣州,投资总额在3年至5年内达到10亿元以上,并力争在3年至5年内实现上市。
  四条政策:(1)严格资源配置。要求承担资源整合任务的我市钨龙头企业和战略投资者认真研究企业发展战略,制定企业近期发展投资规划,并报市钨业整合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和备案。政府要建立完善的矿业权交易市场,矿业权的配置要体现公开、公平和竞争,严格设置准入门槛,并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要把资源利用与税收贡献挂钩考核,督促钨龙头企业和战略投资者加快发展精深加工。(2)强化配额管理。钨矿山要严格按照国家下达的开采配额组织生产,有关部门要把火工材料和电力的供应与配额挂钩,一律不得超计划供应。对超配额生产的矿山要依法查处,并取消其下一年度开采配额计划;对没有投资精深加工和应用产品的矿山企业,以及没有按企业发展投资规划实施的钨采选冶加综合类企业,逐年减少直至取消生产配额,同时不办理扩界申请及探矿权转采矿权申请。(3)鼓励深度加工。鼓励和支持钨企业加大投入,建设钨精深加工及应用产品项目,企业新建精深加工和应用产品项目的新增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由受益财政视生产产品的层次和水平按30%至50%的比例3年内奖励企业,用于企业的高新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同时矿山配额集中向这类企业倾斜。(4)推进资本运作。要大力引导产业基金及战略投资者投资我市钨产业、参股我市钨企业,引进先进的人才、技术和管理,促使我市钨企业实现改造和升级,推动我市钨企业上市融资,实现裂变发展,尽快在我市形成实体运作和资本运作共同推进的钨产业发展格局。

稀土资源整合:核心 模式 步骤

  稀土资源整合的核心:改变目前稀土矿山矿权主体和实际开采者相分离的局面,实现矿山责、权、利的统一,使矿业公司成为名副其实的采矿主体。同时,推进联合重组,实现资源和深加工的结合,促进发展深加工和应用产品,形成几家集采、选、冶、加、贸一体化的大企业,从而推进产业发展。
  整合方案规定了稀土整合的“四项原则”: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原则;利益兼顾原则;依法依规原则,特别是依法公正处理采矿权人和实际开采者的利益;推进产业发展原则。
  对整合后的稀土开采明确了“四种模式”,即:矿业公司实施劳务承包开采模式、矿业公司自主开采模式、矿业公司与其他企业联合开采模式、矿业公司采矿权作价入股稀土加工龙头企业并成立新公司实施开采的模式。
  明确了稀土矿山整合的“五个步骤”,即:一是矿山先停产或停止注液;二是清产核资;三是协商开采模式;四是中介评估;五是已协商一致后,按新的开采模式组织开采。处理矿山利益的“一个基本原则”是:对协商不成的矿点实施停产,直至协商一致为止,任何一方不得开采,否则以非法开采论处。

萤石开采总量控制:目的  原则  举措
  萤石开采总量控制的主要目的:通过控制开采总量和矿产品流向,坚决扼制住现在萤石超量开采的状况,把萤石开采总量控制在规定的指标内,实现赣州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深度加工。通过总量控制保障资源的持续供给,实现我市氟化工产业的快速、健康、协调发展,用5年时间将我市建设成国家重要的氟化工产业基地。
  开采配额分配原则:向氟化工企业倾斜、分区域供应资源、支持氟化工企业兼并重组、平稳过渡的原则。
  根据省、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要求和《江西省赣州市萤石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规划》(2005年至2010年)规定,结合我市实际,2008年下半年市内萤石矿山开采总量(CaF2)控制在15万吨以内。2009年至2010年根据氟化工产业要求,萤石开采总量(CaF2)每年控制在25万吨至30万吨。根据开采总量控制指标,下达萤石开采计划。
  今年下半年开始,萤石开采实行配额管理,2008年采取平稳过渡。2009年开始按氟化工产业发展需求,控制总量,萤石开采配额全部支持氟化工企业,分配给与氟化工企业合资、合作或氟化工企业自有矿山及签订购销合同的萤石矿山开采企业。鼓励萤石矿山企业按资源供应区域对应关系与氟化工企业联合重组。联合重组采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方式,在资产评估的基础上进行,政府给予政策鼓励。对未联合重组的萤石矿山一律不予办理扩界和申报萤石探矿权;对联合重组后的萤石矿山允许扩大矿区范围,新增资源储量中,重组后的萤石矿山也可支持优先申办萤石探矿权;对联合重组的萤石矿山优先按其生产能力安排生产配额指标。

责任编辑: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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