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矿并购率先遭否:澳洲审批“门槛”何在?

2009年03月31日 9:41 11141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铅锌资讯

背后的力量
  根据澳大利亚相关法律规定,所有外国国有背景的企业投资本国企业,在双方达成交易共识后,都需要向外资审查委员会(即FIRB)递交申请。FIRB在30日内公布是否予以批准,如果在此期间无法作出决定,可将审批时限进一步延长至最多90日。而后,由澳财长斯万作出最后裁定。
  “基本的交易流程就是,董事会、股东、FIRB、财长。”3月30日,一位澳中资源交易行业的资深人士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
  “最大决定权在哪里?”这位人士介绍说,“FIRB作为隶属于财政部,是一个与财长保持一致的机构,它一步一步跟财长汇报各方进展的,并不是最后财长斯万独立处理。”
  “但做决定的只有斯万吗?法律上是这样的,但是法律上和政治上有区别。其他人士肯定也有参与的权力。”这位人士称。
  在这位人士看来,资源是澳大利亚最为重要的外交手段。“澳大利亚在资本方面不是很强,比如,外汇储备、黄金等。从外交角度来讲,在资源方面,澳大利亚是很有话语权的!”
  他举例称:“一个例子就是,现在澳中正在商谈自由贸易协定,很坦率地讲,澳大利亚有不少人认为,如果中国要进入澳大利亚那么多矿产资源,那么在自由贸易协议上,中国就必须有所妥协。”
  而中铝力拓、华菱FMG等交易所涉的商业细节,则更为复杂。“派驻董事会成员”的要求,常常让澳方难以接受。
  上述人士对本报记者称,“以力拓为例,作为上市公司,却股权比例特别分散,一个股东无法控制”,“中国公司要求派人进管理层,力拓方面有一种说法,担心一些比较敏感的战略会被透露,而这些信息若放回中国,则会影响到铁矿石谈判。”
  “比如,矿山的开发速度会影响供应需求的平衡,而力拓加速开发更会影响到众多中小矿山的经营,进而引发就业问题,这些都是需要考虑的问号。谁来负责力拓的基础设施?利润要带走吗?”这位人士说。
  日本20世纪70、80年代在澳洲的大举收购,被视为前车之鉴。“日本在投资澳大利亚铁矿后,很长时间内铁矿石价格都没有恢复,直到中国需求的带动。”
  事实上,力拓中铝交易的风险正在不断被推高。此前,力拓首席财务官盖伊·艾略特(Guy Elliott)已透露,力拓已准备了“B计划”,若中铝的交易未获股东或监管机构批准,力拓将会考虑配股、发债、出售更多资产和重订偿债期限。

[1] [2] [3][4] 下一页

责任编辑:刘征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yujingqiu.com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