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次归国留学人才 从事科研可获30万元资助
2009年04月01日 11:6 1433次浏览 来源: 大路人才网 分类: 人才资讯
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4月15日前,想回国从事科学研究的我省高层次留学人才只要向省留学人员与专家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经审核,即有可能获得一次性30万元的科研资助资金。
今年,我省被列入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据了解,这一资助分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和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两类。资助的重点对象包括我国急需发展的信息科学、生命科学、新材料、新能源、现代制造业、航空航天等领域,以及关系国计民生或有重要影响的行业引进高级专家或高级管理人才。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要求,各省辖市可申报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3~5个,其他单位可申报1~3个。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每个地区或单位最多申报1个。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在科研院所中进行。申报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具有中国国籍;在海外(国外、境外)获得博士学位;有2年以上在国外跨国公司、国际组织、著名高校、科研院所等从事工程技术、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经历,并担任公司高级管理职务或具有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取得显著成绩,或拥有较好产业化开发前景的专利、发明或专有技术;国家急需并能在国内每年稳定工作9个月以上;新近回国工作;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申报时,申请人须提供海外学历学位证明材料等。
省留学人员与专家服务中心地址:郑州市顺河路32号。联系电话:0371-66359360,66329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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