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废为宝”建筑垃圾 循环发展资源经济

2009年04月01日 14:3 5184次浏览 来源:   分类: 相关新闻


  建筑垃圾处理技术瓶颈已突破
  有数据表明,我国建筑废弃物资源化率不足5%,而欧盟国家每年资源化率超过90%,韩国、日本建筑废弃物资源化率已经达到97%以上。
  人们不禁要问: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率如此之低,是咱们的技术跟不上吗?陈家珑说,尽管与国外相比,我国建筑垃圾在工业化生产和应用方面的技术还有一定差距,但目前的问题不在于建筑垃圾的处理技术上。"当前有些处理利用技术,我国可以说还处于国际先进水平,已有的处理技术已可以进行建筑垃圾资源化启动了。"
  据了解,近些年来,我国一些地方政府、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科研人员和一些有远见卓识的企业已经逐步认识到了科学处置和综合利用建筑垃圾对于节约资源、净化环境、美化城市的重要性,同时意识到潜在的市场前景和对于促进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深远意义,相继开展了建筑垃圾再生利用技术的研究及应用实践。
  陈家珑说,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在基础回填、再生混凝土及制品方面进行了有效的研究和实践应用,尤其是建筑垃圾再生砖技术,已基本趋于成熟,产品在大量工程中的应用已有四年之久,效果良好。建筑垃圾处理装备的研发和生产也基本能够满足目前实际需要。
  问题出在政策上
  那么问题究竟出在哪里?陈家珑直言不讳:"主要问题在于我们政策的引导与落实上。由于缺乏政策的支持,建筑垃圾资源化根本开展不起来,有再好的技术也无用武之地。"
  问题A:管理政策缺乏可操作性
  陈家珑指出,建筑垃圾的处理和利用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产生、运输、处理、再利用各个层面,只有所有的环节统一管理、协同配合、有效联动,才能形成一个闭合的建筑垃圾处理链,真正实现建筑垃圾的再生利用。目前,这些链节间实际是孤立的。
  以北京市旧城建房为例,旧房的拆迁许可由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审批,但其只管拆迁的安置与补偿,也就是说只管人不管建筑垃圾。而建筑垃圾的消纳许可、监督运输许可由北京市政管理委员会审批。新建工程开工许可又由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审批,批准条件并无建筑垃圾处置。于是造成开发商只要解决好人的安置,就可以开工建设。至于建筑垃圾则承包给某些单位和个人,这些单位和个人是否按要求消纳还是随便乱倒,则无人管理或无法管理。最终导致谁产生、谁承担处置责任成为一句空话。与此同时,由于守法(按要求处置)成本远大于违法(随意乱堆)成本,建筑垃圾的随意处置成为目前一种普遍现象。
  问题B:源头问题没解决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目前北京已有两家建筑垃圾处理企业,但由于缺乏建筑垃圾原材,已处于难以正常生产状态。北京元泰达环保建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吴建民向记者证实:该公司建筑垃圾生产线消纳建筑垃圾的能力在100-150万吨/年,实际每年只有几万吨的建筑垃圾的来源。他说:"我虽然看到了建筑垃圾就是宝,目前也有能力将其变废为宝,然而,因为自己要去找建筑垃圾,无形中增加了成本。"
  陈家珑指出:建筑垃圾处置规定中虽然也要求办理渣土消纳许可证,但并无实质上的约束,加之目前监管体制不完善,各部门之间各行其政,不办理渣土消纳许可证,偷运建筑垃圾的情况时有发生。
  问题C:产业扶持政策不明晰
  陈家珑认为,目前专项针对建筑垃圾利用的产业扶持政策还不明确。
  他说:"中央如何鼓励地方政府搞好建筑垃圾的处置与利用的政策尚未出台。地方政府在政策层面上如何引导和支持建筑垃圾利用工作,对建筑垃圾处理企业、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应用企业应该给予什么样的扶持政策,对建筑垃圾再生产品怎样准入市场,以及如何鼓励优先使用等,目前这些政策都还需要认真研究与加紧制定。"
  在采访中,记者也了解到,尽管有些企业有从事建筑垃圾处理的魄力,也进行了一定实践,但因为缺乏产业政策的支持,建筑垃圾处理产业化推进的道路走得很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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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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