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8年01月22日 0:0 4409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铜资讯

  股票代码:000878         股票简称:云南铜业        公告编号:2008-04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8年1月17日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电话通知,会议于2008年1月21日下午4:30在昆明市人民东路公司11 楼会议室准时召开,应到董事10人,实到董事9人,董事邹韶禄先生没有出席董事会,公司监事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副董事长何云辉先生主持,到会董事经过充分讨论,以举手表决的方式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提名刘才明先生、杨超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提名。
  2、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日常工作暂由副董事长何云辉先生主持。
  3、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08年2月25日召开2008年临时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月21日
  股票代码:000878         股票简称:云南铜业        公告编号:2008-05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08年2月25日下午2:30
  3、会议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人民东路111号公司11楼会议室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表决,选举董事采用累计投票制。
  5、出席对象:(1)截止2008年2月20日下午3 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资格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它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补选刘才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补选杨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三、现场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有效股权凭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和地点:
  时间:2008年2月21日-22日上午9:00-11:00,
  下午2:00-5:00
  地点:昆明市人民东路111号公司办公楼6楼605 室
  联系人:李正松、李黎
  电话:0871-3106735 传真:0871-3106735 邮编:650051
  四、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出席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临时股东大会,并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候选人简历:
  1、刘才明,男,汉族,中共党员,1962年8月出生,籍贯福建泉州,博士研究生。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8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高级会计师。
  1979.09-1982.08,浙江经济专科学校会计系财会专业学习;
  1982.08-1984.10,冶金部二十三冶山东张家洼铁矿项目部、京广夏线隧道工程、山西铝厂项目部会计;
  1984.10-1985.09,中国有色金属对外工程公司财务处会计;
  1985.09-1987.08,首都经贸大学财贸学院财会专业硕士研究生;
  1987.08-1988.09,中国有色金属对外工程公司驻科威特办事处会计;
  1988.09-1989.05,首都经贸大学财贸学院教师;
  1989.05-1992.09,中国有色金属对外工程公司财务处会计;
  1992.09-1996.03,中国有色金属对外工程公司财务处副处长、处长;
  1996.03-1997.04,中国有色金属建设集团公司副总经理,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1997.04-1999.08,中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1999.08-2002.09,中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02.09-2003.09,挂职云南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中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02.09-2003.06,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政治经济学在职博士研究生)
  2003.09-2004.02,挂职云南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中国有色矿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04.02-2005.02,挂职云南省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中国有色矿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05.02-2006.09,挂职云南省省长助理、省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中国有色矿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06.09-2007.01,挂职云南省省长助理、省国资委主任,中国有色矿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07.01-2008.01,中国铝业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
  2008.01至今,中国铝业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本人除担任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外与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没有其他关联关系,本人没有持有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杨超,男,汉族,云南石屏人,在职研究生,1956年7月出生,1974年8月参加工作,197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高级经济师,现任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董事。
  1974.08-1981.05,云锡技校任团总支书记;
  1981.05-1983.11,云锡三冶炼厂任团委副书记;
  1983.11-1985.09,云锡三冶炼厂任党办主任;
  1985.09-1987.08,省委党校云锡分校大专班读书;
  1987.08-1988.10,云锡三冶炼厂冶炼车间任党支部书记;
  1988.10-1990.03,云锡三冶炼厂合金车间任党总支书记;
  1990.03-1992.03,云锡三冶炼厂炼渣车间任党支部书记;
  1992.03-1994.11,云锡三冶炼厂任纪委书记;
  1994.11-1998.03,个旧锡都实业总公司任副总经理;
  1998.03-1999.09,个旧锡都实业总公司任总经理;
  1999.09-2001.07,云锡公司任党政办主任;
  2000.07-2001.09,云锡公司任经理助理、党政办主任;
  2001.09-2002.08,任云锡集团公司副总经理、董事;
  2002.08-2002.09,任云锡集团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董事;
  2002.09-2005.08,任云锡集团公司党委常委、常务副总经理、董事;
  2005.09-2008.01,任云锡集团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
  2008.01至今,任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董事。
  其中:
  1998年至2000年云南师范大学,完成在职研究生规定的全部课程,专业为行政管理;
  2006年11月至12月参加中组部、外专局第96期领导干部境外培训班学习;
  2007年9月至2008年1月参加中央党校第七期半年制中青班学习
  本人除担任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总经理外与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没有其他关联关系,本人没有持有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股票代码:000878         股票简称:云南铜业        公告编号:2008-06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邹韶禄先生因工作变动,已辞去本公司董事、董事长职务。
  特此公告。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月21日
  股票代码:000878         股票简称:云南铜业        公告编号:2008-07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相关媒体报道澄清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一、传闻情况
  近期有相关的网络媒体报道了公司以下有关公司的情况,核心内容如下:
  传闻公司将在年报中进行十送十的分红方案出台。
  二、澄清说明
  经本公司核实,并咨询本公司控股股东,上述传闻不属实。本公司针对上述传闻事项说明如下:
  目前公司尚未研究年报分红事宜,本公司的年报分红方案待年报披露时才能确定。
  三、其他说明
  1、本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制定了严格的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本公司对相关机构或个人造谣、误导性报道、误导性分析的立场和观点,公司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必要的提示
  1、《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投资者关注本公司公告,切勿轻信传闻。
  特此公告。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月2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责任编辑: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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