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垣铅锌矿区整治再刮“飓风”

2007年11月07日 0:0 4886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铅锌资讯

    11月5日,花垣县委、县政府召开专题动员大会,决定从即日起,对县境铅锌矿区再次进行集中整治,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促进矿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据了解,花垣县此次铅锌矿区集中整治行动为期2个月,整治范围分别为李梅、巴茅寨、土地坪、长登坡、老虎冲等5大铅锌矿采选区域。主要任务为:一是依法关闭非法矿洞。按照先关闭后整合和“六个不留”的要求,对所有铅锌矿洞实施关闭,其中属于整合范围的,按规定整合到位;不属于整合范围的非法矿洞,一律永久性关闭。二是依法关闭非法企业。对没有环评、安评、用地手续和工商营业执照的铅锌浮选企业,采取切断电源、拆除供电线路及设备等措施,坚决予以关闭。关闭后的企业必须抓紧补办相关手续,并按要求治理好尾矿库,彻底消除污染,经有关职能部门验收合格和县政府批准后,方可恢复生产。三是加快铅锌资源整合。采取以大并小、以优并劣和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行政等手段,通过股份合作或收购、兼并等形式,对铅锌资源进行全面整合,使矿区形成“一个矿业权一家独立企业、一套生产开拓系统”的格局。  
  在集中整治行动中,该县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第一副组长、县五大家相关领导任副组长、县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涉矿乡镇党委书记为成员的专门领导小组,负责对整个行动的协调、督促和检查指导。同时,把整治工作与打击“矿痞”、“矿霸”,打击社会黑恶势力结合起来,严肃查处一批涉矿违法典型案例,并对构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他们还将本次集中整治行动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凡在行动中不到岗、不到位和前后工作时间不足三分之二的干部,年终考核评定为不称职;凡未如期完成任务的单位和乡镇,年终考核“一票否决”。关闭后的矿山,如发现一期违法采矿而不关闭、不取缔的,其所在乡镇的分管领导就地免职;如发现两期类似情况的,其所在乡镇的党委书记、乡镇长就地免职,并对县直职能部门分管领导就地免职。对违法采矿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责任,并没收非法所得。
来源:团结报

责任编辑: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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