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冶集团欲借锌业股份实现战略转型

2007年09月06日 0:0 10197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铅锌资讯

  刚刚低调复出执掌中国冶金科工集团(下称“中冶集团”)的64岁“老钢铁”刘本仁,即将使出其拿手的“焊接术”。
  8月27日,锌业股份公告称,辽宁省国资委选定央企中冶集团为合作伙伴,共同商议对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公司的股份制改革。传闻中的中冶集团入主锌业股份,即将成为现实。
  而8月21日,中冶集团已成功从中信泰富有限公司购得其位于西澳大利亚的全资矿山项目的20%股份。中冶集团战略转型明显提速。
入主锌业股份在望
  8月17日,锌业股份公告称,由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相关各方正在商议有关事项,该事项尚待进一步确认,公司股票将于即日起停牌。
  市场人士认为,此次锌业股份因重大事项停牌,极有可能与传闻中的中冶集团收购有关。
  事实上,市场似乎早已先知先觉。在停牌前的最后一个交易日,锌业股份尾盘强势猛攻,最终封于涨停板。
  上证所公开资料显示,8月16日有两个机构分别以8794.948万元和4525.2万元,大量买入锌业股份超过550万股。
  一有色金属行业分析师对《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表示,机构先知先觉强行入驻,可能与公司的一些利好传言即将被证实有关。
  锌业股份董秘办人士向记者表示,目前有关各方正在商谈,此次商谈是辽宁省及葫芦岛政府主导的,何时签订协议目前还不得而知。
  事实上,中冶集团收购锌业股份有迹可循。据上述知情人士介绍,早在一年前,中冶集团便盯上了在锌、铟上实力雄厚的锌业股份。而急需对锌业股份进行改制的辽宁省方面也积极与中冶集团联系。
  今年3月,锌业股份首次承认了控股股东葫芦岛锌厂确实与中冶集团进行过接触,但表示“双方未有任何意向性协议达成”。
  辽宁省政府办公厅也明确表示,为推动国有企业改制,省政府两年来一直在积极寻求境外、中央和兄弟省市的优势企业参与葫芦岛锌厂的股份制改革。“确实与中冶集团等中央直属企业有过接触,但属正常的工作行为。”
  不过,在随后的4月10日至5月10日短短的一个月时间内,锌业股份母公司葫芦岛锌厂极其配合地抛售手中占锌业股份总股本5%的全部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累计5550.67万股,以及以土地等有效资产置换锌业股份3年以上应收账款5.67亿元解决一直久拖未决的大股东欠款问题,锌业股份撤回定向增发方案等一系列事件,似乎都在为中冶集团的入主扫除障碍。
  一位接近锌业股份母公司葫芦岛锌厂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辽宁省政府已基本同意中冶集团收购锌业股份,但目前双方还没有签署协议,“此次会谈应该会有相关的协议签订。”
借跳板转型加速
  尽管收购锌业股份还需一纸协议,但洽购锌业股份,却是中冶集团战略转型之需。
  2005年,中冶集团提出,2005年到2010年是中冶集团的战略转型期,将在此间把中冶集团从一个以国内工程承包为主业的单一业务公司,建设成为以EPC总承包、资源开发、技术装备制造和房地产开发作为四大主业,多专业,跨行业,科工贸于一体的国际化综合性大集团。
  随后,中冶集团进行了一系列专业化重组,先后组建了以资源开发为主业的中冶集团铜锌有限公司和中冶集团华冶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并立即有所斩获。
  8月初,中冶集团投资1.5亿元开发名列国内前茅的湖南锑、钨矿。8月21日,中冶集团又宣布,成功从中信泰富有限公司购得其位于西澳大利亚的全资矿山项目的20%股份。
  值得关注的是,8月15日,国资委宣布,有着近40年“钢龄”、在国内特大型钢铁企业武钢钢铁集团董事长、总经理位子上工作了10余年的刘本仁,正式接替在中冶集团董事长、总经理任上工作10年之久的杨长恒,出任中冶集团董事长、总经理。
  在刘本仁任职武钢期间,其主持兼并襄樊钢铁集团公司,改制旗下20家子公司,并成功带领武钢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上述分析师表示,刘本仁的管理能力和其丰富的企业并购经验,将有助于中冶集团在接下来的企业并购和企业改制、上市方面取得突破。
  但目前中冶集团旗下除与主业相别甚远的上市公司美利纸业,尚未有其他上市公司。
  “纸业是中冶集团的副业,中冶集团不可能将其主业资产打包借美利纸业上市”,上述分析师认为,中冶集团可能走中国铝业上市的模式,先收购一家冶炼企业,将优质矿山资产注入,最后实现整体上市,实现矿山开采、冶炼、高附加值产品销售开发一条龙,“而锌业股份是一个不错的载体。”该人士同时表示,不排除中冶集团通过IPO直接上市的可能。
  奇怪的是,路透社8月20日公布的最新《中国国企整体上市和资产注入动态一览表》中披露了主要国有企业集团及其旗下上市公司的整体上市动向,其中竟然把锌业股份归到了中冶集团名下。
 
来源:中国产经新闻 

责任编辑:LY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yujingqiu.com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