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公司进行股份制改革事项的公告

2007年08月27日 0:0 5198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铅锌资讯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在本公司股票因重大事项停牌后,经问询实际控制人辽宁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得知:辽宁省委省政府积极实施中央振兴东北战略,坚持以国有大型工业企业为重点,推动进行开放式股份制改革。经过一段时间和中央及兄弟省市优势企业的接触,辽宁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选定中国冶金科工集团公司为合作伙伴,共同商议对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公司的股份制改革。
  目前双方处于接触洽谈阶段,方案正在探讨论证之中,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将认真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平信息披露指引》规定,及时披露此事项的进展情况。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葫芦岛锌业股份(25.14,0.00,0.00%)有限公司
  二○○七年八月二十四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
 

责任编辑: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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