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企业遇生存难题 三难迷局亟待破解
2009年04月30日 10:0 5821次浏览 来源: 经济参考报 分类: 节能减排 作者: 陈春园
“合同能源管理”(简称EMC)是当前发达国家较为成熟的市场化节能管理模式,对于促进全社会节能减排有重要作用。我国上世纪90年代末引入这一先进模式,实施过程却步履维艰,目前仍面临推广难、融资难、资金回收难等诸多障碍,节能企业普遍感到生存艰难。我国节能管理身陷“三难”困局如何破题,记者就此进行了深入采访。
节能管理潜力大 节能企业生存难
据测算,我国每年节能潜力可达2.5亿吨标准煤,节能产业具有上千亿元人民币的市场容量。虽然我国的节能成效每年都有较大幅度上升,但单位GDP能耗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较大差距。例如日本万元GDP能耗为0.18吨标准煤/万元,而上海为1.18吨标准煤,差距中显示出巨大的节能空间。
过去,我国节能管理采用的是政府节能主管部门、各级节能服务机构和企业节能管理部门三位一体的计划体制,越来越不适应节能管理的市场化趋势。节能产业在中国发展得非常缓慢,目前全国节能市场的规模仅为4至5亿元人民币,引导和促进节能机制面向市场过渡和转变成为当前我国节能领域最迫切的任务。
上世纪70年代,发达国家兴起了一种新的市场化节能机制——EMC,由专业化的能源服务公司与被节能改造的客户签订合同实施节能改造和管理。对节能公司而言,以分享项目实施后的节能效益来获得利润并收回投资,相当于把埋在浪费中的利润“挖”出来;对客户而言,不需要投入一分钱就能获得节能服务,省钱又节能,且没有任何经营风险。
EMC在发达国家得到迅速发展,节能管理和服务业已成为国际上方兴未艾的新产业。从1996年开始,我国尝试从国外引入了EMC,并在全国部分城市开展了示范项目,取得了一些节能效果。如上海市自2002年推广EMC以来,至今已累计综合节能300多万吨标准煤。2004年国家出台的《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中,把推广EMC等市场节能新机制作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重要保障措施。
但令人遗憾的是,这种市场潜力巨大、产生“多赢”效果的节能模式在我国却“走”得不顺畅。
江西分享节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胡永忠说,节能工作离不开政府强力推动,但目前我国节能工作仍是“多头管理”,缺少强有力的组织协调机构,节能公司更像是“没娘的孩子”。各地发改委、经贸委、财政、建设等部门都涉及节能管理工作,但实际上又没有一个部门真正管到位。节能办虚设成份较重,对节能工作也没有积极性,节能公司主动上门接洽往往遭到推脱。
江西省节能监察总队总队长傅爱军表示,他们的主要职责是对100家重点企业节能减排工作进行监管,节能公司属于纯市场化的经营个体,没有纳入节能部门的业务管理范围,目前尚处于“自生自灭”的状态。他们也经常主动为节能公司联系业务、协调贷款,但省里没有明确扶持政策,一些政府职能部门积极性不高,市场难以开拓。
江西优和节能公司董事长萧山介绍说,EMC目前处于没人管的状态,市场秩序很不规范,节能公司经常遇到违约和拖欠节能款的情况。优和公司近年来为多家宾馆和大厦做节能改造,投下去100多万元,目前陆续收回的节能款只有11万元。现在不少民营企业前来商谈EMC业务,但因为被拖欠资金太多,公司暂时不敢再接业务了。
据了解,江西省目前尚在正常经营EMC业务的节能公司只有寥寥数家,多数节能公司都转行改做其它业务。而在全国,也只有上海、北京、昆明等少数城市EMC推广工作开展较为顺利。
责任编辑:小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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