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企业遇生存难题 三难迷局亟待破解
2009年04月30日 10:0 5822次浏览 来源: 经济参考报 分类: 节能减排 作者: 陈春园
尽快搭建组织平台 多管齐下加以扶持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国家相关部门应该尽快采取措施,从组织机构、融资方式、财税制度、鼓励政策等方面进行大力扶持,迅速壮大EMC这一新兴行业,为全社会节能减排发挥积极作用。
“当务之急是建立有效的组织协调机构和机制,在节能企业与客户之间搭建沟通平台,整合政府和市场资源,改变目前单个节能企业势单力孤、各自为战的状态。”董忠强认为,上海在“合同能源管理”组织机构方面的经验值得借鉴。
从2002年开始,上海成立了“合同能源管理”指导委员会,委员会组成人员有政府官员、节能专家等,负责对节能市场、节能空间、节能效果等进行评估,组织对节能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搭建协调银行与节能企业之间的融资平台等。江西分享节能董事长胡永忠说,政府及时介入“合同能源管理”领域,搭建互动平台,进行有效的引导、扶持,对于目前壮大整个节能行业至关重要。
“国家相关节能鼓励政策应尽量细化。”傅爱军说。目前,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企业一年节能至少达1万吨标准煤才可以获得200万元的补贴,但事实上大多数中小企业达不到这一目标,无法享受奖励补贴。江西优和公司董事长萧山说,公司做了10多个节能项目,就因为单个项目节能量达不到1万吨标准煤,从来就没有享受过政府奖励。政府应细化相关奖励规定,节能工作不能“抓大放小”。
一些人还呼吁国家在财税制度方面对节能企业给予倾斜。目前,我国政府机构能耗巨大,成为EMC的重要客户,但EMC以节能产生效益的特点与当前把能耗列为固定成本的政府财会制度发生尴尬,政府部门往往以“不知道该从哪个财会项目给EMC支付费用”拒绝考虑合同能源管理。此外,目前节能项目设备买卖、盈利均需缴纳17%的增值税。事实上,“合同能源管理”是通过提供节能评估、方案设计、技术人员培训和设备管理维护等综合服务获得增值,应适用5%税率的营业税征收范围。
江西省工业经济联合会副秘书长董忠强呼吁,政府应该从培养全社会节能意识、拓宽节能企业融资渠道、规范节能管理市场等方面着手,积极为节能企业创造良好生存环境。
责任编辑:小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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