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务员优先选择志愿者 企事业招聘亦有照顾
2009年12月07日 10:1 1069次浏览 来源: 大路人才网 分类: 人才资讯
今天是第24个国际志愿者日,记者上午在北京市社区志愿服务工作推进大会上获悉,《北京市社区志愿服务促进办法》已于近日出台实施,今后本市社区志愿者将实行“五星级”评定制,参加志愿服务时间越长、服务评价越好评定的星级就越高,而且在自己有需求时将优先享受志愿服务。同时,国家机关在招考公务员时将优先录用受表彰的优秀社区志愿者。
据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鼓励志愿服务,倡导市民在所在社区登记注册成为社区志愿者,本市对社区志愿者实行多项激励措施,社区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时间年度累计分别达到50小时、200小时、500小时、800小时、1000小时,老年人、残疾人、低收入家庭等服务对象和组织对其评价良好的,社区志愿者组织将进行认定并颁发“一至五星级社区志愿者”证书。根据社区志愿者的服务记录,在其需要时优先提供志愿服务。
此外,国家机关招考公务员、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社会工作岗位选聘和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考时,志愿者可依据参加志愿服务和受表彰的证明在同等条件下享受优先录用、聘用,同时,志愿服务证明也将成为学生思想品德评价、社会实践评定、奖学金评定评优的重要依据。
据了解,目前全市社区志愿者队伍已达1.54万支,人数达30余万人,今后将全面推行社区志愿者登记注册制度,在5年内全市社区志愿者将达到100万人。
另悉,未来2至3年内,本市将建立覆盖所有街道、村镇的民防志愿者队伍,志愿者将具备防灾减灾、公共安全、应急救援、紧急疏散等基本技能,并配备必要救灾设备,在发生紧急灾害后的第一时间可到达现场组织民众自救互救。
市民防局局长李长栓表示,目前西城、朝阳、房山、昌平四个试点区已建立了民防志愿者队伍,共招募培训志愿者近4000人。今后民防志愿者队伍将覆盖全市每个街道、乡镇,按照辖区内人口分布的情况规模从10至50人不等,以各级民防组织为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有知识、身体健康的志愿者,以辖区内常住人口为招募对象。
责任编辑:mq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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