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提供补贴 绿电摆脱尴尬
2009年12月29日 11:22 3038次浏览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分类: 再生金属资讯
“这次出台的《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最大的意义在于,实际解决可再生能源电力的上网问题。”12月28日,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副理事长赵玉文对本报记者表示。此前,对于可再生能源电力项目来说,不能入网,一直是困扰其发展的主要阻碍。
26日,中国《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获得通过,相对于2006年颁布的《可再生能源法》,此次修正案要求“实行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国家财政将设立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以补贴电网收购可再生能源。
此举或许意味着,电网将必须优先收购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电力。
事实上,2006年通过《可再生能源法》,已要求对可再生能源电力进行“全额收购”。但上海市太阳能学会理事长崔容强表示,这实际上很难执行,比如,“电网总是找各种理由来拒绝光伏电站上网”。
一位业界人士表示,最典型的一个案例便是“上海人民广场的10千瓦光伏发电项目”,“电网要求项目方提供80万元来帮助电网进行线路改造,使电网能接纳项目生产的电力”,但80万的电网改造成本,已经高于上述光伏项目的整体建设费用。
而对电网来说,这似乎也是一个合理的选择:风力与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生产的电力,往往质量不佳,比如,受自然条件影响,电力供应不稳定,并且,成本也比较高,其上网价格往往是传统能源的3到4倍,甚至更高。
没有完善的补贴机制,多收一度电,对电网来说意味着多亏一度电。目前,由于无法解决“上网”问题,中国三分之一的风力发电被闲置。
赵玉文表示,目前,可再生能源电力的质量问题已有解决方案,关键是“相关补贴政策措施不到位,以致电网无利可图,对可再生能源不积极”。
此次《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提出的“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正是为了解决上述问题。
赵玉文表示,未来,可再生能源的上网电价将被确定,差额部分,由可再生能源基金补贴,“这一系列的配套措施,将使得可再生能源项目将成为可以市场化的投资项目".
责任编辑:小贝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yujingqiu.com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