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给了非法矿业公司毁林权利
2010年01月06日 9:13 4951次浏览 来源: 南方日报 分类: 节能减排 作者: 赵洪杰
连线
明知矿场违法三部门奈何不得
茂名石化矿业有限公司在茂名市工商局的注册信息是,国有控股,2001年7月30日成立。投资人茂名精诚有限公司出资527万,占有股权65.6%,谢×波(谭×治之妻)出资275万,而中石化茂名石化公司仅出资8万,占有股权不到10%。
该公司最后一次年检时间为2008年6月16日,整个2009年未有审核记录。“按照企业登记法,没有年审意味着不能继续经营。”茂名工商局一工作人员告诉本报记者。
企业年检的项目包括场地核查、水土保持许可及专项审批。
茂名市国土资源局的说法证实,即便是申请年检,茂名石化矿业有限公司也注定无法通过。“这个公司的土地使用证,已在2009年6月30日到期,无权继续开采任何矿产。”本报记者连线茂名市国土资源局监察大队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称,该公司开采矿产所依据的仅是上世纪国家给予老国企的23平方公里的土地使用证。
该工作人员在电话中还表示,监察大队去年9月就向矿业有限公司发出停产通知,“我们近期都时常下去检查,已经都停下来了,没有继续生产。”
至于公司大肆毁林一事,他如此回应:“这里面是有争议的,因为23平方公里有土地使用证,但部分区域林业局也颁发了集体林权证,这存在矛盾。”
本报记者问及土地使用权限外的林地同样被毁时,他说:“这个不清楚。”而对该公司是否属于国有控股,他回答:“不好多说。”
昨日,记者到茂名市林业局采访时,林政科一名工作人员断然指出:“这个公司没有办理过砍伐证”。
非法矿业公司仍我行我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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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nonferrous meta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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