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事业单位招聘422人

2010年02月02日 16:24 1515次浏览 来源:   分类: 人才资讯

    1日记者从苏州市人保局获悉,2010年苏州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22名,另外,苏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还将公开招聘教师97名。

  据悉,在苏州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的422个岗位中,其中苏州市市属行政管理类事业单位招聘36名,参照行政管理类事业单位改革的公益类事业单位招聘101名,实行管办分离、管理与作业分开、法人代表任期责任制改革的事业单位招聘252名,其它事业单位招聘33名。具体要求为:201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下应届毕业生须为苏州市区生源,其中本科毕业生须具有学士学位。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的应届毕业生须为苏州市生源,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不受生源地的限制。学历条件为本科及以下或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为中级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年龄须在35周岁及以下(1974年2月6日后出生),且户籍和人事档案关系均须在苏州市市区。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须在40周岁及以下(1969年2月6日后出生),且户籍和人事档案关系均须在苏州市。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不受户籍地的限制,年龄须在45周岁及以下(1964年2月6日后出生)。

  目前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生和持各类成人教育毕业证书应聘的人员按在职人员的资格条件报考。2009年7月1日后毕业至今尚未就业的归国留学人员按2010年应届毕业生的资格条件报考,其他归国留学人员按在职人员资格条件报考。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顾条件的报名者(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等),不受户籍或生源地的限制。对通过2006年中共苏州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统一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相关选拔程序到苏州市所辖各市(县)、区基层村或社区工作至今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不受户籍的限制,笔试成绩加5分(以100分为上限)。在422个招聘岗位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2010年2月6日前,在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累计工作经历。如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要求的,即起算时间为2008年2月6日前,以此类推。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工作经历。在全日制院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招聘的具体岗位、人数、条件和招聘程序及方法等有关事项,详见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2010年苏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即日起可登陆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rsj.suzhou.gov.cn)或中国苏州人才市场网站(http:/www.szrc.cn)查阅《简章》。

  苏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97名,详见苏州市教育局公布的《2010年苏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考试招录新教师简章》。即日起可登陆苏州教育网站(http://www.szedu.com)查阅《简章》。现场报名时间:2月6日(星期六)8:00—16:00。现场报名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国际博览中心(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大道湖东博览广场)。

责任编辑:mq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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