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省长谈《甘肃省循环经济总体规划》
2010年02月24日 9:27 10873次浏览 来源: 人民日报 分类: 节能减排 作者: 徐守盛
转变发展方式的新机遇
《总体规划》的批准和实施,为甘肃省转变发展方式、实现科学发展带来了重大机遇。
明确了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国务院明确指出,甘肃省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屏障和陆路枢纽,资源蕴藏丰富,战略地位重要,发展潜力巨大。实施《总体规划》,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体制机制创新和科技创新为动力,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积极培育循环经济产业链和骨干企业,切实加强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和基地建设,加大循环经济支撑技术的研发力度,努力把甘肃省建成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区,为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作出贡献。《总体规划》提出,到2015年,通过各方面共同努力,全社会循环经济意识明显提高,节约型循环社会初步建成;循环经济发展长效机制基本形成,法律法规体系基本确立;循环经济载体有机组合并形成规模,循环经济发展方式明显转变,取得良好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这个目标要求,既有高度又有深度,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完全符合甘肃省的现实需要和发展趋势。
明确了主要任务和发展途径。《总体规划》根据甘肃省经济发展状况、自然资源禀赋和生态环境状况等要素,明确提出在全省范围内构建循环型农业、循环型工业、循环型社会三大体系,以不同行业的骨干企业为龙头,打造16条产业循环链;以推行清洁生产为重点,培育100户循环经济示范企业;以改造提升省以上开发区为重点,形成36个环境友好型开发区;逐步形成覆盖全省的各具特色的七大循环经济专业基地。《总体规划》把发展目标落实到具体的项目和投资上,提出了总投资2133亿元的72大类重点支撑项目。这些项目实施后,可实现年销售收入1634亿元、利税总额317亿元;提供就业岗位15万—20万个;对万元生产总值能耗、水耗降低的贡献率可分别达58%和85%,对提高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的贡献率可达80%,对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减排的贡献率可分别达50%和75%。
明确了政策体系和保障措施。《总体规划》从法规、政策、管理、技术和组织等方面提出一系列保障措施,明确了国家支持甘肃省发展循环经济的十项政策措施。国务院明确要求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制定完善支持甘肃省发展循环经济的具体政策措施,在有关专项规划编制、政策实施、项目安排、资金筹措、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切实加大支持和指导力度,指导和帮助解决规划实施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对规划实施的跟踪分析和监督检查,组织规划实施的中期评估和后期评估,认真做好与“十二五”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和其他相关规划的衔接工作。这就为落实《总体规划》提供了制度保障。同时,国务院要求甘肃省按照规划确定的循环经济产业园区模式、基地建设布局,扎实推进相关项目的组织实施,探索发展循环经济的新思路新举措,建立循环经济统计、监管和考核机制。
责任编辑:彭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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