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查乙肝将受到相关处罚

2010年03月02日 17:16 1263次浏览 来源:   分类: 人才资讯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把“乙肝五项”作为体检项目,将受到相关处罚。这是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本月起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的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中重点检查的内容之一。
    2月26日,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2月25日起至4月15日,我省将展开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的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将全力围剿“黑职介”,严厉打击以职业中介为名,坑骗求职者财物、拐卖妇女或未成年人、从事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组织、单位或个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对未经许可登记,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组织或个人,由相关部门依法查处和取缔;加强监管已取得职业中介许可证的职业中介机构,建立健全职业中介机构的守法诚信档案;依法查处对虽有职业中介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却在职业中介活动中提供虚假就业信息、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非法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以职业中介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等行为。情节严重的,执法部门将吊销职业中介许可证,并通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对提供虚假招聘信息,发布虚假招聘广告,违反规定把“乙肝五项”作为体检项目,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以招用人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的用人单位,依法责令改正,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mq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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