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减排市场大增长 合同能源管理新政推出
2010年03月15日 9:27 6029次浏览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分类: 节能减排
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副所长戴彦德3月11日表示,《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业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正在抓紧研究制定中,《意见》将在财政、税收等环节上给与合同能源管理以“爆炸性”的利好消息。
戴彦德说,《意见》只针对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并未涉及节能技术的认证问题。
“作为节能服务业的新兴产业,合同能源管理领域政策缺失。无论大小节能企业,都在盼望政策出台。一旦出来,肯定是利好。”戴彦德说。
此次“两会”期间,亦有代表、委员建议出台政策大力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此《意见》是国家发改委上月底宣布的四大低碳经济扶持政策之一。节能服务产业在实现我国“十一五”规划中降低单位GDP能耗20%目标中扮演重要角色。
政策期待“扶强补弱”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在国外称为ESCO(Energy Service Company),即能源服务公司。引进中国后称为EMC(Energy Management Contract),即合同能源管理。
EMC模式是节能服务产业的新模式,即专业节能技术服务公司接受客户(节能业主企业)委托,通过与客户签订能源服务合同,自带资金实施节能项目,为客户提供节能改善必需的设备、技术、资金等一条龙服务完成合同,在通过为客户节约下来的能源成本来获得项目收益。
“合同能源管理作为节能项目,与传统项目不同。传统项目是一个产品、一个价格、面向市场,生产规模就出来了。”国家发改委戴彦德说,“节能项目是二次投资,产生节能效益,跟(传统的)产品产量没有关系,因此有资金和技术等方面的风险。”
根据央行金融研究所一份有关金融支持节能减排的研究报告,节能项目主要面临三个风险:技术风险、融资风险和节能结果认定风险。
如果不是自有技术,节能业主企业对于节能技术的实际效果往往不了解,容易在防范道德风险的驱动下否定该项技术;节能技术公司的应收账款过大,第二还款来源不足,难以保证业主企业及时还款;节能效果如何认定,目前还没有一个具有公信力的机构来承担责任。
央行金融研究所博士梁猛3月10日表示:“目前还没有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主要在技术鉴定和节能效果认定方面。”
全国政协常委、泰豪集团董事长黄代放提出了四项具体建议,包括鼓励金融机构为节能项目提供融资,将合同能源管理纳入减免税收范围,完善节能服务公司与政府机构之间的会计制度,将年节能率作为费用拨付单位的考核指标,鼓励节能服务公司参与公共设施的能源管理。
他在接受采访时说,“节能减排政策需扶强补弱”。
责任编辑:彭彭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yujingqiu.com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