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黄冈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2010年03月18日 14:38 1872次浏览 来源: 大路人才网 分类: 人才资讯
公 告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事业单位发展需要和2010年人事计划安排,中共黄冈市委组织部、黄冈市人事局,将组织市直部分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97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
201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含2009年毕业尚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及其他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享有公民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文化程度、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等;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和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5、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应具有报考学段及以上所任教学科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6、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⑴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劳动教养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⑵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⑶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校学生;
⑷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⑸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受理应聘的。
三、报名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可于2010年3月17日8:30通过黄冈市人事信息网(www.hgrs.gov.cn),黄冈市人事培训考试网(www.hgrsks.gov.cn),湖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brsks.gov.cn)等网站查询《2010年黄冈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具体招聘单位、岗位条件等见《2010年黄冈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0年3月26日至4月5日,报名截止时间为2010年4月5日下午5点。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
(1)网上报名和缴费办法:见《黄冈市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及缴费办法》。
(2)现场报名时间和地点:2010年3月26日至30日,黄冈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大厅人事局窗口(黄州区东门路33号发展大厦2楼)。其它时间请到黄冈市人事局报名(沿江路29号)。
3、报名费用:按照规定收取报考人员报名考试费每人100元。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须持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持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可免交报名考试费。
4、报名要求:到现场报名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学生证、应届毕业生推荐表、印证岗位条件的其它证件及材料、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一式2份报名登记表报名(报名登记表可现场领取或在网上下载)。网上报名的人员须持上述证件材料在领取准考证时进行资格确认。
考生应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资格审查:
⑴ 资格审查和资格确认由招考组织机构和用人单位共同负责。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
⑵招考人数与报考人数应达到1:3的比例,其中护理专业本科岗位和少数特殊专业岗位未达到1:3比例的,经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招考的,专业成绩须达到60分合格线以上才能进入面试环节。
⑶资格审查合格和资格确认通过并已经缴费的人员,请于4月15至17日间到黄冈市人事考试院(沿江路29号)一楼大厅领取准考证。
⑷享受"三支一扶"加分政策的考生和其它申请加分考生应填写《黄冈市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政策优惠申请表》(网上下载),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盖章,于领取准考证时提交。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普通全日制研究生可按照自愿原则确定是否参加笔试,不参加笔试的可直接进入面试,但同一岗位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参加笔试人员。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按综合基础知识30%,专业基础知识70%计算。具体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包括重要时事、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经济、管理、历史、科技、公文等常识以及写作,其中,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综合基础知识还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所任教学段的《教育学》和《心理学》等知识;专业基础知识以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为主。
2、笔试时间:4月18日,上午9:00-11:00考《综合知识》,下午2:30-4:30考《专业基础知识》。
3、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面试
面试人员的确定。根据招考主管部门确定的笔试成绩合格线,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原则上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免笔试人员直接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有关面试事项在黄冈人事信息网进行公告。
面试方式。面试工作由招考主管部门或招考主管部门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联合统一组织;面试方式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其中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讲课或说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其平均分的方法计算。面试考官由具备市级以上考官资格的人员和行业专家担任。
(三)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其中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总成绩按笔试、面试各占50%计算。有不参加笔试的研究生参考的岗位,不计笔试成绩,最后成绩以面试成绩为准进行排名。如研究生未能如期面试,则其他人员按笔试、面试综合成绩进行排名。
2、按规定,在黄冈市服务或黄冈市生源在湖北省服务且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报考人员,笔试综合基础知识成绩加5分。不计笔试成绩的岗位总成绩加分按比例折算。符合其它加分条件的人员仍按我市2009年有关公告执行。
五、体检和考核
体检人选根据笔面试折算后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人数与体检人数1 :1的比例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工作由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补充。
体检合格人员直接进入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应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同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公示和录取
对考核合格人员集中在黄冈人事信息网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不能聘用问题的,取消录取资格,并按招聘要求逐一递补。经公示无问题的,办理录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关待遇。
七、其它事项
(一)整个考试工作,包括笔试(出卷、考试、阅卷、登分)、面试、体检等各个环节都将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原则进行,并有市委纪委、监察局派人进行监督。
(二)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有教师资格证的以教师资格证为准,没有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取得所申请资格学段及以上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语文教师和幼儿教师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二级乙等及以上)。
政策咨询电话:0713-8351779
报名咨询电话:0713-8355561
监督举报电话:0713-8387890
责任编辑:mq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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