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出台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默认分类
2010年03月30日 11:26 12478次浏览 来源: 国家环保总局 分类: 铅锌资讯
四、废电池污染防治的技术路线
技术政策按电池的生产与使用、废电池的收集、运输、贮存、资源再生与处理处置的顺序,分别提出了指导性技术路线要求。
1、电池的生产和使用
技术政策重申了1997年中国轻工总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内贸易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环境保护局、海关总署、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等9部委局联合发出布的《关于限制电池产品汞含量的通知》要求,并要求逐步提高碱性锌锰电池的比例,逐步淘汰糊式电池;发展锂离子电池和氢镍电池等可充电电池的生产,替代以至最终在民用市场淘汰镉镍电池。为促进废电池的有效回收和处理,技术政策对电池生产的标识提出了明确要求。
2、废电池的收集
从收集方式上看,废电池有混合收集和分类收集两种方式。对废电池的收集,技术政策规定:废电池的收集重点是镉镍电池、氢镍电池、锂离子电池、铅酸蓄电池等废弃的可充电电池和氧化银等废弃的扣式一次电池。废一次电池的回收,由回收责任单位审慎地开展。在目前缺乏有效回收的技术条件下,不鼓励集中收集已达到国家低汞或无汞要求的废一次电池。
要按照《关于限制电池产品汞含量的通知》要求,整顿电池市场,将含汞量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伪劣电池淘汰出市场。废充电电池和废扣式电池的收集责任被明确为其制造商和进口商,将来要将这些电池送到制造商、进口商设置的专用的收集设施内。
3、废电池的处理和处置
目前,大多数废电池混合进入城市生活垃圾,随着生活垃圾填埋、焚烧或者堆肥。对分类收集的废电池一般采取贮存、回收利用和填埋的方式处理。
废电池中的金属汞、镉、砷、锌在焚烧时易挥发,焚烧后部分带入底灰,部分被烟气带走,遇冷空气凝结成为均匀小粒状物。部分金属物在炉中参与反应生成氯化物、硫化物或氧化物,比原金属更易气化挥发,这些物质最终多转化为底灰残留物,使灰渣中的重金属含量增大,难于处理。因此,焚烧处理含镉、含汞、含铅废电池可能造成严重的空气污染,重金属富集程度很高的灰渣也可成为重金属污染源。
废电池中的金属汞、镉、砷、锌在焚烧时易挥发,焚烧后部分带入底灰,部分被烟气带走,遇冷空气凝结成为均匀小粒状物。部分金属物在炉中参与反应生成氯化物、硫化物或氧化物,比原金属更易气化挥发,这些物质最终多转化为底灰残留物,使灰渣中的重金属含量增大,难于处理。因此,焚烧处理含镉、含汞、含铅废电池可能造成严重的空气污染,重金属富集程度很高的灰渣也可成为重金属污染源。
垃圾中的废电池对堆肥的贡献在于增加了堆肥产品重金属的含量,废电池还可能和堆肥产品中的其它成分发生作用,加速重金属的溶出,污染程度取决于废电池在生活垃圾中所占的比例。废电池量很少时不会对于堆肥产品构成严重的污染。
废电池在生活垃圾填埋中产生的污染也取决于废电池在垃圾中所占的比例。我国目前填埋处置水准较低,很多生活垃圾处于简单堆放状态,废电池中的重金属可通过渗滤作用直接污染水体或土壤。对于达到安全填埋标准的生活垃圾填埋场,电池中化学物质到达受污染介质的过程非常缓慢,浓度也比较低,不会造成大的污染。日本自80年代初开始对垃圾填埋场中废电池汞的迁移规律进行了研究,结果证明了这一点。
基于技术成熟程度和再生成本的考虑,技术政策规定:废电池的资源再生工厂以废充电电池和废扣式电池的回收处理为主,审慎建设废一次干电池的回收利用工厂。
根据废电池在生活垃圾不同的处理方式中的污染特点和可能,技术政策规定:在对生活垃圾进行焚烧和堆肥处理的城市和地区,宜进行垃圾分类收集,避免各种废电池随生活垃圾进入垃圾焚烧装置和垃圾堆肥发酵装置;禁止对收集的各种废电池进行焚烧处理。
我国目前绝大部分城市和地区的垃圾处理方式是填埋,可以将废一次电池和生活垃圾一起安全填埋。
一段时期以来,废电池污染受到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广泛关注,开展了一些废电池回收的环保活动。技术政策的发布实施有利于提高公众对废电池的污染规律的科学认识,统一思想,促进废电池污染防治活动健康、有效的开展,推动废电池污染防治工作的科学化管理。
责任编辑:彭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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