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加大资金投入 废旧电池回收率超30%
2010年04月14日 10:55 3411次浏览 来源: 中国环境报 分类: 再生金属资讯
至2009年底,湖北省废旧电池回收网络不断延伸,已遍及武汉、孝感、黄冈、咸宁、鄂州、仙桃、潜江、天门和荆门、荆州、十堰、襄樊、随州等13个城市的社区街道、政府机关、商店超市、中小学校、厂矿企业,形成了迄今为止全国参与人员最多、涉及范围最广、社会影响最大的回收网络。
武汉格林美资源循环有限公司负责人称,一年多来,这家公司设置回收箱1万多个。武汉市200多个中百便民超市以每枚废旧电池0.1元的价格兑换等值商品,据统计,目前实行有偿回收的金额已达到27.4万元。
目前,13个城市废旧电池回收率已达到30%,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武汉城市圈回收率已超过50%,接近欧洲的废旧电池回收率。
回收废旧电池,已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据不完全统计,格林美公司2009年共回收各类废旧电池1000多吨。经初步测算,1000多吨废旧电池可回收200多吨有色金属;可保护水源约1亿立方米,近似于两个东湖的水量;保护土壤近1.4平方公里。
但是,武汉市的废旧电池回收箱的境遇并不理想,有的回收箱不知何时被拆,有的被当成了垃圾箱。记者随机采访了10位市民,只有3人坚持将家里所有的废旧电池回收,有两人经常将废旧电池当成普通垃圾扔掉,另5人表示要看情况而定。这表明,市民的回收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为此,湖北省政协委员苏征耀建议,拓展回收范围,对已经布设回收箱的城市,查找空白点,加大回收箱布设的密度。采用有价回收或以物换物的方式,在2~3年内将回收工作扩展到乡镇和农村,最大限度提高全省废旧电池的回收率和循环利用率。同时,他建议各级财政每年按照回收体系建设投资的30%给予专项补贴,补贴资金主要用于贫困县级城市和乡镇、农村的回收网络建设,以及以废旧电池兑换物的补贴。
责任编辑:小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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