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地下炒金纯属非法交易 参与者不受法律保护
2010年04月14日 14:21 3480次浏览 来源: 沈阳晚报 分类: 贵金属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辛辛苦苦赚的近十万元被忽悠入了地下金市。7天,仅仅7天,这些钱就都打了水漂,而且连声音都没听到。昨日,地下炒金者张伟找到记者,用自己的亲身经历揭下“地下炒金”诱人面纱,并誓言不再触碰这块非法的投资领域。
高诱惑:1万元可做100万交易
张伟今年34岁,做了近10年股票,今年年初,突然接到南方一个陌生电话,问他股票盈亏如何。
张伟说,“最初,我以为是荐股公司要给我推荐涨停股,我就说自己亏了很多,后来他和我聊到黄金投资,说他们公司是香港特区XX贸易场会员的代理商,可以代理炒外盘黄金,这不同于内地纸黄金或黄金T D投资,炒的是伦敦金,不仅可以全天24小时交易,最主要能做1:100杠杆,也就是说,拿1万元就能做100万的交易。”
张伟对黄金投资一直很感兴趣,之前在银行也做过一些纸黄金,虽说在通过贸易场炒伦敦金是地下炒金行为,但100倍的杠杆效益,还是吸引了他。
高风险:7个交易日亏空1万美元
今年1月中旬,张伟抱着以小博大的投机心理,兑换了1万美元,汇入到该公司的会员账户。当时国际金价从1226美元高位跌下来,已经盘整了一段时间,他认为调整到位,于是在1136美元/盎司做多2手(1手占用保证金1000美元,相当于10万美元的合约)。
不料,其后黄金并没有上涨,反而掉头向下,7个交易日后,跌到了1076美元/盎司,下跌了5.3%。但由于此项投资的交易杠杆为100倍,所以他的亏损也扩大100倍。张伟无奈地说:“我的实际亏损为2000美元×5.3%×100倍=10600美元,超过了本金,1月28日爆仓(被强行平仓)。”
谈起这段投资经历,张伟很无奈:“当时只图刺激,想用低保证金博取高收益,谁知风险这么大,再也不敢做了。”
调查:有仨客户就可以开公司
张伟告诉记者,各地特别是南方地下炒金公司比比皆是,炒金者更是前赴后继。近日,记者按他提供的地址找到南方一家炒金公司,在一间不足100平的写字间里,摆着三台电脑,四个员工轮番看盘。一员工介绍:“外盘炒金保证金比例只有1%,如果满仓做单,当日金价只要波动1%,做对方向就可以盈利100%!”“如果做错岂不是全部赔空?”“我们有理财师帮您控制仓位,亏损概率很小。”
一位曾做过操盘手的田先生透露:“地下炒金公司一般注册为’投资咨询公司’,相关部门很难监控到。公司一般招聘三四个刚毕业的大学生拉客户。主要靠交易点差和佣金盈利。手续费设置为1%。,但随杠杆放大100倍,就变成了10%。也就是说,做一手交易需1000美元,中介会赚100美元,如果一个客户每月交易2、3手,以此计算,公司只要有3个客户,月收入就有六七千,足够成本开支。而且,为了多赚手续费,’操盘手’会尽量频繁买卖。”
央行:“地下炒金”纯属非法交易
中国人民银行表示,“地下炒金”是典型的非法黄金期货交易行为,不受法律保护,投资者如果参与其中,其合法权益将得不到法律的保障,因此风险和社会危害性极大。
既然如此,为何地下炒金还如此活跃?辽宁金银销售中心黄金分析师赵金瓯说:“此类公司一般潜伏在写字楼里,目前活动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机构在当地设立皮包公司,代理个人进行海外黄金期货投资;二是一些公司自己花钱设立交易平台,忽悠客户开户,让客户在指定账户存入资金,与庄家对赌,这样输的永远是客户,目前市场80%—90%的地下炒金公司都属后者。”
他还举例提示风险,如果你账户中有1000元美金,在600美元的价格买了一手空,如果金价不跌反涨,涨到610美金,你账户里的1000美金就不是你的了,这也称之为“爆仓”。
律师:参与者不受法律保护
随着国际金价屡创新高,黄金已成重要投资品种,但黄金分析师赵金瓯建议炒金者,炒金者参与地下炒金,风险极大,如果公司要求把资金打入私人账户,肯定是骗人的,你的钱很可能还没交易就不翼而飞。
辽宁鼎泰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功涵提示,根据我国法律法规,自然人、法人要到境外投资,只能通过QDII,除此之外,投资境外的金融产品,均涉嫌违规,难受保护。“地下炒金”在国内往往没有合法经营手续,投资者无法抵御一夜暴富、以小博大的贪欲,参与其中,本身行为也是不合法的,所以即使掉下陷阱,苦果也要自己承担,不受法律保护。
他建议,投资者以正确心态对待黄金投资,地下炒金将难有生存空间。
责任编辑:hq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yujingqiu.com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