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处理算笔账 探路成本盈利新模式
2010年04月21日 9:24 12477次浏览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分类: 再生金属资讯
垃圾补贴
“目前国内的所有垃圾处理项目,政府到底出怎样的补贴价,非常取决于具体项目所涉及的一系列因素。”4月19日,周小华对本报记者进一步解释,这些成本因素涵盖人工水平、固定资产摊销、化学品成本和燃料成本,以及投资产生的银贷利息,再加上“一点盈利空间”。
杭州市固体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的总经理助理张海华就透露,在当地,处理每吨被填埋的垃圾,可以获得杭州市59.54元的补贴。
业内比较高的补贴额出现在广州。“2010年广州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草案”披露,李坑垃圾焚烧发电二厂建设起止年限为2009年至2011年,即明年将完成建设。广州市政府通过BOT的形式,将广州市未来25年的生活垃圾处理终端特许经营权给予了广州广日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广日集团)。据接近广日集团的人士透露,广州市政府给于李坑项目的补贴为每吨垃圾约200元.
目前广州全市每天产生的生活垃圾为1.2万吨(根据广州市政府通报)。照此计算,政府每天付给广日集团垃圾处理费补贴240万元,全年累计超过8亿元,25年共计超过200亿元。由此,该项目被质疑特许经营利润巨大。
与之相对的是,市民本身为垃圾处理支付的费用,远低于政府掏出的补贴额。“在常州,对每家企业每月征收4元的垃圾处理费,对个人则每月征收3元的处理费,若退休后,个人更只需每月交两元。”常州一位了解当地垃圾处理支出的官员告诉本报记者,从企业和个人征收的这部分费用,远远不够政府向垃圾处理服务商支付的补贴额,“超出的部分,统一自财政补贴”。
据悉,光大国际就取得了常州一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专营权。
政府的补贴价与地方政府收取的垃圾处理费用并没有联动机制,上海江桥生活垃圾焚烧厂(另一个由威立雅环境服务取得20年专营合约的项目)的总经理Francois Rudloff向本报记者强调,“后者完全由政府决定,垃圾处理企业并无任何决定权”。
周小华补充:“政府的补贴价,基本上是确定的,但由于项目的专营权期限往往长达20-30年,不少专营合同都会考虑到CPI的因素,从当初厘定补贴价的一系列因素中看看成本的上浮情况。在中国一般每年和政府商讨一次,在欧洲,更可根据每月的CPI数据跟政府探讨是否要调整。”
花旗在3月9日指出,威立雅环境服务部门在2009年的运营利润率为13.2%,略低于其水务部门同年14.6%的运营利润率。周小华则称,在中国,环境服务部门的运营利润率更要显著低于花旗提到的这一全球水平。
责任编辑:小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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