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特种行业治安管理严管废旧金属回收

2010年04月22日 14:10 9419次浏览 来源:   分类: 再生金属资讯


  累计记分满12分吊销许可证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公安机关只能对未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的旅馆、典当、公章刻制业经营单位予以查处取缔,而对其他特种行业经营单位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没有查处取缔的权限。据调查,锡城部分特种行业内有一半的经营单位存在无证无照情况。《条例》规定,对违反相关规定、擅自经营或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特种行业经营单位,公安机关责令其停止经营活动,没收违法所得、非法经营的物品和直接用于非法经营的工具、设备,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对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的旅馆、典当、公章刻制业经营单位和实施名录管理制度的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业、开锁业经营单位实行违法行为累计记分制管理,根据轻重程度,一次记分分值分为12分、6分、4分、3分、2分和1分六种。协助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或破获案件及管理规范、秩序较好的,给予6分、4分、3分、2分、1分等5种折抵分值。记分达到12分的,吊销其《特种行业许可证》或者从名录中予以删除,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同时抄告行业主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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