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口也能申请经济适用房
2010年04月23日 9:51 8237次浏览 来源: 大路人才网 分类: 人才资讯
记者昨日从郑州市人才交流中心了解到,即日起,在该中心实行人事代理并集体落户,符合条件的人员也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了。
“只要是在本中心实行人事代理且户口在本中心集体户口落户、符合经济适用房申请资格的人员,都可以到中心申请经济适用房。”郑州市人才交流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
受理地点在郑州市陇海西路169号郑州人才大厦二楼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人才办事大厅6、7号窗口。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到窗口领取“郑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
责任编辑:mqk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yujingqiu.com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