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股份:两机构“顶风作案”涉嫌内幕交易

2010年05月25日 8:43 3599次浏览 来源:   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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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5月18日发文明确了“操纵证券市场和内幕交易的立案追诉标准”(以下简称“立案标准”);5月19日,正当市场热议这一标准时,宏达股份逆市涨停,且放出巨量;5月20日,宏达股份因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前日的涨停和神秘的巨量成了疑问。
  回放:停牌前机构大买
  5月18日公安部发布的“立案标准”还在各大媒体以及市场人士间热烈讨论和“消化”着,宏达股份19日盘中就来了一个“突袭”涨停。当晚,该公司发布公告称,因有重大资产重组,20日起停牌。
  然而,19日的交易席位也清楚地显示,有两家机构在这个敏感时刻大举买入宏达股份,合计投入资金1.18亿元,相当于宏达股份当天成交总额6. 76亿元的17.46%。
  值得注意的是,宏达股份19日的成交放出了巨量,如果参照此前一周的平均日成交量1.64亿元,两家机构19日的买入金额已超过宏达股份平日总成交的70%。
  根据“立案标准”,“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单位或者非法获取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单位,在涉及证券的发行、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上述交易活动的,证券交易金额累计在50万元以上的,或者获利、避免损失金额在15万元以上的,将给予立案追诉。”
  分析:大买理由不充分
  两机构为何要大举买入宏达股份?是根据自身价值判断的吗?至少从公开信息中,记者找不到有说服力的理由。
  5月19日,大盘盘中大幅震荡,收盘下跌近7个点,宏达股份所属的有色金属板块也只有不足一半的个股翻红,且大多是微幅上涨,更多的股票是大幅下跌,完全看不出机构集体看好的迹象。
  另一方面,记者查阅机构近期对有色金属行业的评级报告,发现大多数报告给予的是“中性”评级。如果不是提前得知资产重组这一内幕信息,在没有任何迹象表明宏达股份基本面有大改善的情况下,两机构的大举进入实在是蹊跷。
  此外,5月19日宏达股份涨停当天,一机构还卖出了4528.12万元,相较而言,进行买入操作的两家机构嫌疑更大。
  后续:或为新标准“祭旗”
  在《人民日报》的关注下,有市场人士称,机构在宏达股份上扯眼球的“表演”,发生时间刚好在新标准发布后第一天,很可能成为“立案标准”发布后的追诉首例,因为这个时候被相关部门立案调查,正好展示新规颁发的威慑力。
  大同证券策略研究员称,股价上涨对投资者而言是好事情,谁都不去追究消息的提前泄露,而且目前的A股市场靠内幕消息炒股的大有人在。“不过,‘立案标准’颁布后,不管是投资者进行投诉,还是监管部门进行监督调查,都有了比较明确的标准。50万元的立案门槛,对于机构而言,很容易‘一不小心’就超过了。”该研究员说。
  

责任编辑:wan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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