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州矿业:合作期远超采矿权期限
2010年06月08日 9:28 2819次浏览 来源: 大众证券报 分类: 钨 作者: 钱呈
威溪铜矿采矿权2011年到期 合作期限却到2015年
面对一个连年亏损并且资不抵债的公司,辰州矿业却始终不离不弃。从2006年至今,辰州矿业以债权投资的形式向威溪铜矿投入了总计约6539万元的资金。自从《大众证券报》报道辰州矿业债转股迷雾以来,很多热心的投资者来电并提供线索。有投资者指出,威溪铜矿的采矿权面临到期,而在此之前辰州矿业却与其签订了为期十年的合作协议。
大型国企为何看上小铜矿?
公开资料显示,威溪铜矿所在的城步苗族自治县地处湘西南边陲,县内资源丰富,其中矿产地为133处,内有金、银、铜、锰、钨等32种矿藏。“光是城步县就有这么多选择,一个小小的威溪铜矿当年如何能被辰州矿业这样的大型国企看上?”有投资者如此质疑。
记者了解到,威溪铜矿成立于2003年6月,主要从事铜钨矿的开采和销售。2005年9月23日,威溪铜矿及其股东方与辰州矿业签署了为期十年的《合作开发协议》,协议规定,威溪铜矿股东郑容和赵常林两位自然人以其在威溪铜矿的全部资产和采矿权作为条件和辰州矿业进行合作。换而言之,威溪铜矿与辰州矿业合作的“资本”也就是威溪铜矿的采矿权。
采矿权面临到期
值得注意的是,威溪铜矿拥有的唯一一个采矿许可证的有效期为2006年6月至2011年6月,而辰州矿业与其签订协议的合作开发期限为2006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也就是说,威溪铜矿的开采权比双方的合作期限少了4年。“2011年威溪铜矿的开采权到期以后,从2012年到2015年这段时间双方还能合作什么呢?”上述投资者质疑:“当初签订协议时,难道辰州矿业没有注意到这点吗?”
“几年以前,采矿权到期了是可以续的,”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但是目前国家正在整顿小矿山,采矿权到期不允许续期是很有可能发生的。今年2月26日,国家安全监督总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金属非金属矿山资源整合和整顿关闭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将通过整顿、整合、取缔、关闭,推动矿山安全条件的改善,从源头上解决金属非金属矿山‘小’、‘散’、‘乱’、‘差’的状况,促进金属非金属矿山整体安全生产条件的提升。”
追加投资?进退两难
公告显示,由于受2008 年金融危机的影响,威溪铜矿近两年出现较大亏损,生产经营陷入困境。然而记者查阅历年年报却发现,从2006年至今,威溪铜矿对辰州矿业没有任何分红,其累计亏损已经高达1436万元。到2009年12月31日止,辰州矿业对威溪铜矿投入的全部资金6539万元已经转化为对威溪铜矿债权。“威溪铜矿已经资不抵债,债权方可以向法院申请要求债务方破产还债。”江苏维士德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明告诉记者。
辰州矿业不仅没有要求威溪铜矿还债,反而以债转股的方式将6539万元全部增资为对威溪铜矿30%的股份,难道威溪铜矿能够在开采权即将到期的短短一年内走出困境反败为胜吗?辰州矿业似乎也觉得这样的可能性比较渺茫,在公告中称本次债务重组只能从一定程度上改善威溪铜矿的财务状况,其效益的改善有赖于铜钨产品价格的回升和内部管理加强。
威溪铜矿的开采期限还有一年,假如辰州矿业对其进行追加投资,是延续以前的办法以通过借款的形式还是用其他新的合作方式?假如辰州矿业不对其追加投资,已经资不抵债的威溪铜矿还能在短短一年内起死回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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