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上半年东北煤田地质局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0年06月11日 14:10 2087次浏览 来源:   分类: 人才资讯

  根据《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和《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辽人[2007]174号)和《2010年上半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方案》文件精神,东北煤田地质局所属八个事业单位,拟于2010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3.具有吃苦耐劳精神,热爱煤田地质勘探事业;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2010年上半年东北煤田地质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中规定的专业一致;

  6.除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要满足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资格条件及相关资历的计算,截至时间为2010年6月11日。

  招聘2010年应届毕业生的,可先行报名及考试。考试、面试、考核、体检合格后,按期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以聘用。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公布的《2010年上半年东北煤田地质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东北煤田地质局所属单位简介:

  (一)、四个勘探队职责任务是:承担国家各种类型的煤炭地质勘探项目,承担矿区工程地质、注浆加固、灭火等施工。

  1、一0一勘探队,驻地:辽宁省铁岭调兵山市。

  2、一0三勘探队,驻地:辽宁省辽阳市。

  3、一0七勘探队,驻地:辽宁省阜新市。

  4、一五五勘探队,驻地:辽宁省锦州市。

  (二)、物探测量队职责任务是:承担国家有关煤炭方面的地质、地形、矿山和相关工程的测量、测绘工作。其驻地: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

  (三)、沈阳钻探机械研制中心职责任务是:负责研制开发煤炭专用钻探设备、材料;负责各类勘探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其驻地: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

  (四)、沈阳测试研究中心职责任务是:负责煤质分类、采样、化验、鉴定、分析等基础性测试、研究工作。其驻地: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

  (五)、东北煤田地质局勘察设计研究总院职责任务是:承担国家预算安排的煤炭地质勘查工作和科学技术研究;承揽国家计划内的煤炭、煤层气等工程勘察项目;负责工程施工的技术方法研究、试验及技术推广。其驻地: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

  三、招聘方式

  (一)采取考试考核方式招聘工作人员

  1、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6月5日至11日。

  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考生须认真填写《东北煤田地质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表格为word文档,表式不可改,表样到东北煤田地质局网上<http://www.dmdz.gov.cn/>(下同)下载。

  (2)考生报名时,需携带证件资料:包括本人亲笔签名的《东北煤田地质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一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毕业证书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岗位所需其他条件资料(2010年应届毕业生需携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材料、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一份)、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二张。

  (3)资格审查。各招聘单位人事部门,根据考生提供的《东北煤田地质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及相关证件资料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方可参加笔试。

  审查合格后,由审核人员在报名登记表上签字,加盖招聘单位公章。

  资格审查的内容为报考者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学生证、职称证、资格证原件和岗位所需其他条件材料(2010年应届毕业生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材料、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等。

  考生应如实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原件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将取消该考生的资格。

  (4)报名地点。

  东北煤田地质局一0一勘探队人事科,地点:辽宁省调兵山市迎宾路,联系人:张晓娟,联系电话:0410-6982138 。

  东北煤田地质局一0三勘探队人事科,地点: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繁荣路159号,联系人:侯雅范,联系电话:0419-3792205。

  东北煤田地质局一0七勘探队人事科,地点: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工业街14号,联系人:杜国军,联系电话:0418-2815395。

  东北煤田地质局一五五勘探队人事科,地点: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文兴里38号,联系人:刘欣,联系电话:0416-2611210。

  东北煤田地质局物探测量队人事科,地点:沈阳市苏家屯区迎春街46号,联系人:韩玉杰,联系电话:024-29829956。

  东北煤田地质局沈阳钻探机械研制中心人事科,地点 :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开发区大古城街11号,联系人:邢丽杰,联系电话:024-89872332。

  东北煤田地质局沈阳测试研究中心人事科,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大南街307号,联系人:孙兵,联系电话:024-24817618。

  东北煤田地质局勘察设计研究总院,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北京街7号,联系人:李洪涛,联系电话:024-24842576。

  2、准考证领取

  通过初审的考生,准考证领取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在笔试前通知。

  3、笔试

  (1)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岗位特点和工作技能。

  (2)时间:2010年7月17日上午9:00-11:00。

  (3)地点:2010年7月10日考生在东北煤田地质局网上查看。

  (4)成绩查询:2010年7月30日,考生可通过东北煤田地质局网上查看笔试成绩。

  4、面试

  (1)笔试合格人员,按各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3:1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安排在8月份,具体时间及地点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

  (3)面试人员在面试前一天下午5点之前,到招聘单位领取《2010年上半年东北煤田地质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准考证》。

  5、考试总成绩计算及确定考核人选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加面试),考生的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权重比例4:6计算,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纳入国家和省“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和“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的高校毕业生(报名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笔试成绩加2.5分。

  根据笔试、面试后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总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

  6、考务费用

  考务费50元。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将考务费交到招聘单位财务部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凭家庭所在地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或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凭扶贫(县、区)部门出具的证明或有效证明资料,可以减免考务费。

  (二)采取考核方式进行招聘工作人员

  报名时间为2010年6月5日至6月11日。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考生须认真填写《东北煤田地质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表格为word文档,表式不可改,表样到东北煤田地质局网(<http://www.dmdz.gov.cn/>下载),确认并承诺所填信息准确无误后,签名后到招聘单位报名。报名时携带《东北煤田地质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一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岗位所需其他条件材料、2010年应届毕业生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材料、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一份、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二张。

  四、体检

  体检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手册和《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

  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职位空缺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需要递补,并经批准后,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递补体检人员在一周内完成。

  五、考核与复查

  考核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重点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

  考核时,对拟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核合格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将在辽宁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不超过六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否则取消聘用。

  六、其他

  在招聘考试期间,考生如不按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办理相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附件:东北煤田地质局2010年上半年公开招聘计划信息表

  东北煤田地质局

  二〇一〇年六月四日

责任编辑:mq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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