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以旧换新”延至年底 拉动效应有望翻番
2010年06月18日 9:56 7066次浏览 来源: 上海证券报 分类: 再生金属资讯
申请程序仍需简化
事实上,以旧换新政策实施以来可谓一波三折。2009年6月份商务部、财政部等10部委联合推出了汽车以旧换新政策,提前报废旧车并购买新车的人,可享受3000元—6000元不等的补贴。但是实施效果不明显,被形容为“鸡肋”政策。2009年12月31日,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标准上调,最高达18000元,已按旧标准领取补贴的车主,可按照新标准补领差额。在补贴标准上调后,消费者对这一政策的热情开始显现。
中国物资再生协会秘书长高延莉对记者表示,“以旧换新”的构想是相当不错的,节能减排,拉动内需,利国利民,对于环境保护、资源的循环利用、拉动经济增长、促进汽车工业的发展都非常有益。
同时,她也提出,关于车辆强制报废的法律、法规、配套体制还不健全,机动车辆报废法规应该尽快出台,避免此类车辆加大对环境造成的危害,还要加强管理手段,防止大城市以旧换新的报废车辆向农村流失。
不过,在业内人士看来,以旧换新政策仍需要做一些改革,以获得更佳效果。
全国乘用联副秘书长崔东树对汽车以旧换新政策提出两大建议:
首先,鼓励生产企业、经销商参与以旧换新,以简化消费者申请补贴程序。
目前的以旧换新的问题就是手续繁琐和网点少。可以以经销店为以旧换新的窗口,让专业的人做繁琐的事,减轻换购用户负担。这样将大力促进以旧换新的推广力度,就能使汽车厂家有机会为以旧换新多做贡献,同时也使消费者的以旧换新快速便捷而且实惠更大。
其次,加大以旧换新的补贴力度。通过大幅提升收购旧车价格,并鼓励企业自身参与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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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彭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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