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取消出口退税对镍的影响小析
2010年06月23日 17:33 5643次浏览 来源: 中国有色网 分类: 镍资讯
6月23日消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2日发布通知称,经国务院批准,自2010年7月15日起取消部分银粉、钢材、有色金属加工材等六大类共计406种商品的出口退税。其中涉及镍相关的产品如下:
7501201000 |
镍湿法冶炼中间品 |
7506200000 |
镍合金板、片、带、箔 |
7507110000 |
纯镍管 |
7507200000 |
镍及镍合金管子附件 |
7508101000 |
镍丝制的布 |
7508108000 |
工业用镍丝制的网及格栅 |
7508109000 |
其他镍丝制的网及格栅 |
7508908000 |
其他工业用镍制品〔镍丝布、网及格栅除外〕 |
7508909000 |
其他非工业用镍制品〔镍丝布、网及格栅除外〕 |
我国上一次对出口退税率进行调整是2009年6月,当时为了应对金融危机对出口带来的严重挑战,我国对部分商品实行最高达17%出口退税率,对应产品涉及优势产品、劳动密集型产品、高技术含量产品和深加工产品共计2600多个税目的商品。
因镍属于净进口产品,下游制品出口量并不高,所以整体来看对于镍产品影响有限,但是如上文,2009年6月同时期部分不锈钢产品的出口退税也相应被提高,一些市场人士担忧不锈钢退税将有可能出现调整。如果一旦政策落实,将对镍价产生较大利空作用。
责任编辑:nonferrous metals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yujingqiu.com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