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取消出口退税对镍的影响小析

2010年06月23日 17:33 5643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镍资讯

  6月23日消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2日发布通知称,经国务院批准,自2010年7月15日起取消部分银粉、钢材、有色金属加工材等六大类共计406种商品的出口退税。其中涉及镍相关的产品如下:

7501201000

镍湿法冶炼中间品

7506200000

镍合金板、片、带、箔

7507110000

纯镍管

7507200000

镍及镍合金管子附件

7508101000

镍丝制的布

7508108000

工业用镍丝制的网及格栅

7508109000

其他镍丝制的网及格栅

7508908000

其他工业用镍制品〔镍丝布、网及格栅除外〕

7508909000

其他非工业用镍制品〔镍丝布、网及格栅除外〕

  我国上一次对出口退税率进行调整是2009年6月,当时为了应对金融危机对出口带来的严重挑战,我国对部分商品实行最高达17%出口退税率,对应产品涉及优势产品、劳动密集型产品、高技术含量产品和深加工产品共计2600多个税目的商品。

  因镍属于净进口产品,下游制品出口量并不高,所以整体来看对于镍产品影响有限,但是如上文,2009年6月同时期部分不锈钢产品的出口退税也相应被提高,一些市场人士担忧不锈钢退税将有可能出现调整。如果一旦政策落实,将对镍价产生较大利空作用。

责任编辑:nonferrous meta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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