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访:“投资黄金一本万利”纯粹是谎言
2010年07月12日 9:39 5366次浏览 来源: 经济参考报 分类: 贵金属 作者: 罗博 席敏
“资金可能被地下炒金公司挪用”
曹德云说,“地下炒金现在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只吸纳客户资金但实际上并无实质交易的虚拟盘,另外一种是和境外交易对接、但交易信息滞后的外盘。这两种交易方式都存在很大的风险,前者因为客户的资金并未投入实际交易,很可能被地下炒金公司挪用,后者因交易信息滞后,容易被炒金公司坐庄而大幅亏损。”
据介绍,目前国内投资黄金主要有3个正规渠道,分别是在上海黄金交易所进行现货交易,在上海期货交易所进行期货交易,以及购买一些金融机构的黄金理财产品。
曹德云认为,与以上三种黄金投资渠道相比,地下炒金明显表现出不正规和不公平的特点。“很多地下炒金公司身兼交易组织者和参与者双重身份,他们往往以坐庄的方式赚取客户资金。由于这种公司本身的不正规也带来了交易的不正规,投资公司掌握了交易信息,客户无法获得公正和公平的交易机会。”
但曹德云同时也认为,由于前两种投资方式门槛较高,一些资金规模小的投资者无法进入这一市场,以及第三种渠道手续费较高和预期收益率不高等原因,也使得部分投资者选择了地下炒金。
专门研究过黄金投资市场的鲁能金穗期货分析师邢政表示,国内一些地下炒金公司采取了自己开发交易平台,与客户进行对赌或者间接对赌交易的方式。先让客户赢利,在很多平仓的时候设置一定故障让客户无法正常平仓,就可以在可操纵的平台上与客户坐庄对赌,在这种不平等的交易条件下,客户很难获得盈利,损失惨重。“一旦出现交易量过大,地下炒金公司无法提供相应对赌资金,或者出现客户普遍盈利的单边行情,就会出现崩盘的现象,从而引发严重的社会问题。”
邢政指出,按照我国《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规定,具备保证金制度和当日无负债制度的,且保证金的倍数在五倍以上的,即为变相期货交易,主要经营者一般定罪为非法经营罪。邢政还举例说,正常的黄金期货交易额和保证金一般保持在10倍左右,但地下炒金杠杆却一般是100倍,甚至最高达到了500倍,如此高的杠杆倍数,稍有一些大的行情波动,客户很容易被强行平仓或协议平仓。
专家认为,“地下炒金”是典型的非法黄金期货交易行为,不受法律保护,投资者参与其中,其合法权益将得不到法律保障,因此风险和社会危害性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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