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车好零部件不报废 可回收拆解再利用

2010年07月29日 9:49 6814次浏览 来源:   分类: 再生金属资讯


  虽然《征求意见稿》规范的是报废汽车回收行业,但更为重要的意义则是拉开了我国推进再制造产业的序幕。
  ■政府力推再制造产业
  《征求意见稿》出台之前,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环保部、商务部等11部委已经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再制造产业发展的意见》,提出未来我国再制造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希望深化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
  此前,我国在2008年已经首次公布了《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管理办法》,并确定了14家汽车企业为再制造试点企业,其中中国一汽、江淮、奇瑞3家整车生产企业名列其中。
  《征求意见稿》出台的同时,由国家发改委牵头的《汽车零部件再制造管理办法》以及《再制造业产业目录》也都在同期制定、编录当中。当后续的相关政策开始实施时,再制造产业将在政府的大力推进下进入一个发展期。《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的修订将是拉开这个发展期的序幕,因为《征求意见稿》首先解决了束缚在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身上的一个桎梏,让它不再处于“无米可炊”的处境。

 

[1][2] 下一页

责任编辑:小贝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yujingqiu.com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