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拓合资引发全球反对 专家建议中国出手阻击
2009年06月09日 9:25 10946次浏览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分类: 铝资讯 作者: 王洁
中国应出手反对
“这是一记很漂亮的擦边球,应该是双方研究了很久的结果。”上述资深人士对记者表示。
“漂亮”之处,不仅在于最后时刻对中铝成功“横刀夺爱”,且相当满足了必和必拓一直以来对力拓的“渴望”,更是对掌握反垄断法内“域外管辖权”的相关政府部门出了难题——虽然合资公司的正式协议和细节目前尚处不明朗态,但多数业内分析人士担心,既然有备而来,两拓铁矿石合资公司的架构,可能将绕开监管部门的要求。
6月8日,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经济法系主任、《反垄断法》立法专家组成员黄勇教授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首先,各个国家的《反垄断法》都会有域外管辖权;其次,按照各国的规定,审查对象中也会包括合资公司,因为可能会涉及到相关控制权的问题;再次,很多国家都要求,达到标准者需采取事先申报的方式。”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矿业界人士告诉记者:“中国反垄断法以销售额为标准,必和必拓与力拓肯定达到主动申报标准。”
统计数据显示,2008年中国共进口4.4366亿吨铁矿石,较2007年增长15.9%。其中澳大利亚1.8342亿吨,巴西1.0063亿吨,印度0.9098亿吨。而在来自澳大利亚的矿石中,两拓的出口额达1.5亿吨,超过淡水河谷。合资后,二者在中国的市场份额将占三分之一。
因此,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秘书长单尚华在第一时间就表态称:“新的合资公司将构成垄断经营,中钢协对此强烈反对。”
商务部国际贸易研究院研究员梅新育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两拓合资成立铁矿石公司,不仅是对中国的市场竞争有重大影响,相关国家和地区的反垄断部门都不能坐视不理。”
“反垄断审查有两种情况,一是操纵市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二是违反经营者集中。我觉得两拓这一举动,一定程度上在细分市场上违反了经营者集中。我国反垄断部门应该出手,中钢协和钢企也可以提请申诉和调查。”
不过,如果进入反垄断审查程序,对于中方以及其他相关政府反垄断部门的结论是否拥有法律约束效力,一位法学界内专家向记者表示:“从理论上而言,域外管辖权当然有约束力,但是在执行合作层面,企业仍然也有很大操作空间。”
责任编辑:毋宁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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