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立省促江西率先开征环境税
——环保、地税两部门官员解读江西省成为试点省份内幕
2010年08月09日 9:16 4801次浏览 来源: 信息日报 分类: 节能减排
那么,江西缘何会被确立为全国为数不多的几个开征环境税试点省份之一?开征环境税,对于企业来说,是否会增加税赋?开征环境税目的及出发点是什么?实际征收过程中又会遇到什么困难?……5日,记者带着这些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采访了江西环保、地税两部门。
内幕
生态立省策略促使江西省率先开征环境税
据报道,江西、湖南、湖北、甘肃等省已被确立为国家环境税试点省份。那么,江西缘何被确立为全国为数不多的几个试点省份之一?
江西省环保厅省环境监察局局长曹永琳告诉记者,早在2007国家有关部门就在酝酿开征环境税的事宜。
正好,2009年我省正积极向国家申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而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生态是最重要的内容之一。
因此省政府要求省环保厅就环境税问题做相关调研,并形成报告,然后将该报告列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的内容中。此外,省政府还特意向国家相关部门申请,表示愿意积极配合国家开展环保领域的“费改税”研究,适时开展试点。
省地税局基金税处负责人也表示,地税部门出于增加征收范围及税额的目的,也积极推动江西省排污费“费改税”的试点。
省地税局在2009年3月31日,特意召开《关于要求开展排污费改环境税的试点报告》的新闻发布会,称待国务院批复同意后,将在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正式开展排污费改环境税的试点工作。也就说,江西被确立为国家环境税试点的四个省份之一,是主动而为。该负责人称,其实不仅仅是江西,湖南、湖北等省同样也是在申报各自区域的经济区的同时,申请开征物业税试点的。
责任编辑:彭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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