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立省促江西率先开征环境税

——环保、地税两部门官员解读江西省成为试点省份内幕

2010年08月09日 9:16 4802次浏览 来源:   分类: 节能减排


  困惑
  开征环境税实际操作有困难
  曹永琳认为,排污费转成环境税,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也会存在着不少困难,其中最直接的困难就是排污费的费率难以直接转换为税收的税率;其次则是征收的费率不仅与环保部门的征收能力有关,还与地方政府的关注度、企业的认识、以及环保部门的监测能力直接相关——环保监测能力强的,政府投入多的,可能就收得多一些,反之征收起来就有困难了。
  而省内一位税法专家也认为,污染收费要与税基联系起来也有很大难度。比如,企业污染的排放状况不是恒定的,会根据原料和管理的状况变化,而排污收费的费基却是采取抽样调查法来确定,该方法适用于政府性收费的计算,却不适合税收计算。
  解读
  开征环境税不会增加企业负担
  很多企业担心,环境税开征会增加企业的税赋压力。就此,省地税局相关人士表示,开征环境税并不会增加企业的税赋压力。因为开征环境税其实只是将以前企业必须缴纳的排污费,统一以征税的形式征收。至于环境税具体如何征,征税标准是多少,则还在酝酿中。
  比排污费更规范透明
  曹永琳称,开征环境税,简单地说就是以环境税取代排污费。
  而以环境税取代排污费,自有其明显的优越性:首先在立法和执法的过程中,税收比行政收费具有更高的透明度,而且税收实行普遍课征,覆盖的范围更广,因此环境污染税比排污费更规范、更透明、调节功能更强;其次,环境税是以法律形式确定,具有比排污费更强的法律强制性,而且税收的征收程序和征收方式是国家以立法的形式明确规定的,因而环境污染税比费执法程序更严格,更规范。

[1] [2]

责任编辑:彭彭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yujingqiu.com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