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环境敏感区重污染企业年底前或迁或关
——中山市严控环保审批,原则上不再批建重污染项目
2010年08月25日 10:13 5048次浏览 来源: 中山日报 分类: 节能减排
■已有项目入园入区,环境敏感区内重污染企业或迁或关
对于已有的重污染行业建设项目,凡是要扩、改、迁建的一律要进入经批准的重污染项目定点集聚区。“如电镀园区,我市有2个,分别位于三角和小榄。污染产业入园入区,有利于环保集中管理。”杜敏介绍。
但对于另外一些重污染行业,中山市并没有建设园区,但也没有相应的地理条件建立。“如危险化学品仓储及危废处理产业,是不适合在我市发展的。”杜敏说,“中山被西江、小榄水道和鸡鸦水道包围,环境问题不但影响着本市人们,还牵连到珠海、澳门的用水安全。一旦发生危险化学品爆炸或泄漏,后果将不堪设想。
《通知》还规定,环境敏感区内(饮用水保护区、生态保护区、主要水道、内河涌、镇中心区等)的重污染行业企业,必须于今年年底前分批迁入定点集聚区或予以关闭。非环境敏感区内的重污染行业企业也必须实行清洁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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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彭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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