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就发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答问
2010年09月15日 16:18 12519次浏览 来源: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分类: 再生金属资讯
七、为什么要同时发布《制订和调整目录的若干规定》?
答:《目录》是确定《条例》调整范围的依据,直接关系到《条例》的实施效果。为与经济发展、技术进步以及电器电子产品行业的发展变化等相适应,《目录》需要不断调整和完善。为科学、客观、有效地制订和调整《目录》,《目录》管理委员会起草了《制订和调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的若干规定》,对《目录》的制订、评估、调整的组织机构、原则、程序等做出书面规定。本次《目录》的制订和今后《目录》的调整均由目录管理委员会依据该规定组织实施。《目录》的调整包括增补、变更、取消等情形。有关制订和调整程序和遴选原则按照《制定和调整目录的若干规定》执行。
八、《目录》何时开始实施?下一批《目录》何时发布?
答:《目录》于2011年1月1日起与《条例》同步施行。《目录》管理委员会将组织对《目录》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对暂未纳入《目录》的电器电子产品按照国务院批准的四条原则进行评估和筛选,根据综合评估结果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对《目录》进行不定期调整。下一批目录的发布安排,待对第一批《目录》的实施效果做出评估后才能作出决定。
责任编辑:wu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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