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成求职障碍
2009年06月16日 9:43 1272次浏览 来源: 大路人才网 分类: 人才资讯
受金融危机影响,就业问题一直困扰着求职者。记者在采访时发现,有些企业不仅没有降低招工门槛,反而把“已婚者优先”作为招工硬性条件,把未婚求职者拒之门外。
“你结婚了吗?”“还没。”“对不起,我们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工作忙压力大,这个岗位可能不大适合你。”这是记者近日在我市人才交流中心的招聘会上听到的对话。“没想到未婚会成为找工作的一大障碍。”来自安徽阜阳20岁的姑娘赵春燕说。记者发现,民企在招工时拒绝未婚求职者的现象并不是个例。江西上饶的刘斌今年刚大专毕业,原本以为能在平湖找到一份满意的工作,但出乎意料的是,未婚成了他的绊脚石。刘斌对民企拒绝未婚求职者的做法难以理解。
浙江振昌贸易有限公司经理陶振荣告诉记者,我市的民企几乎都遭遇过大量熟练工跳槽或被“挖墙脚”的事,企业为了稳定职工队伍,想尽各种办法,但依旧无法阻止熟练工流失。“在生产线上,如果有一名熟练工突然跳槽,企业不能及时找人顶上去,整条生产线就要瘫痪,损失较大。”陶振荣无奈地说,在跳槽者中,未婚的占大多数,企业也是没办法才出此下策。
“减轻培训成本也是部分企业拒绝未婚者的重要原因。”我市就业管理服务处某负责人分析说,民企在招收了大量毫无专长的年轻工人后,将他们培训成熟练工或专职技术人才需要花很大成本,但企业又几乎没能力约束他们的跳槽行为。相反,企业认为已婚职工就要稳定得多。
对于我市民企设置的“已婚者优先”门槛,不少未婚求职者认为,这侵犯了他们的合法权益。“已婚的人确实有经验上的优势,做事更老到。但如果以婚否作为录用标准,则是一种就业歧视。”在我市某广告公司工作的黄先生虽然大学刚毕业不久,但已成为公司的技术骨干。
市劳动保障局就业管理服务处主任陆云富告诉记者,我市民企招工出现“已婚者优先”的状况从一个侧面表明了企业对职工队伍稳定的迫切需要。但他也认为,《就业促进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不得实施就业歧视。他说:“企业在招聘时,如果明确将已婚等作为限制条件,不仅涉嫌就业歧视,也是企业的一种短视行为,企业想要留住员工,应该多从自身查找原因,员工除了重视工资待遇外,还需要企业文化和情感上的投入。”
责任编辑:mq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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