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类电器报废须回收处理 明年1月起执行
2010年09月17日 8:55 3329次浏览 来源: 中国有色网 分类: 再生金属资讯
近日,国家发改委、环保部和工信部联合发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第一批)》(以下简称《目录》)和《制订和调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的若干规定》公告。根据公告规定,从明年1月1日起,废弃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房间空调器、微型计算机5类产品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条例规定进行回收处理。
发改委相关人士称,鉴于废旧家电拆解处理中投资大、回报期长、经济效益差,国家已决定对相关企业予以扶持。
“目前财政部正在会同环保部、发改委等部门研究基金管理办法,将在综合考虑各方利益的基础上,制定具体的征收和补贴标准,以及能够有效调动处理企业积极性的补贴方式。”
事实上,我国目前已成为电器电子产品的生产、出口和消费大国。自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主要家用电器大量进入家庭以来,目前已进入报废的高峰期。公开数据显示,2009年,我国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电脑等主要家电产量近5亿台。同时,我国已开始进入家用电器报废的高峰期,每年的理论报废量超过5000万台,报废量年均增长20%。
“《条例》的实施将规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处理活动,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发展。”
责任编辑:wuren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yujingqiu.com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