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推自愿减排 寻找碳交易价格
2010年10月14日 10:1 6941次浏览 来源: 时代周报 分类: 节能减排
寻找碳交易价格
有业内人士表示,尚在酝酿中的碳交易管理办法包括了监管主体、交易主体(买卖双方)、交易对象、登记注册系统、交易场所、第三方核证、减排量签发等内容,并对这些方面进行原则性规定。
这些原则性问题自从2009年起国家发改委着手组织研究制定碳交易管理办法以来,召开了多次讨论会,每次讨论都会有新的提法,发改委根据各方意见进行反复修改,目前已经到第六版。
侯宇轩指出,出台碳交易管理办法并不能解决VER市场的根本问题,但是作为我国首部国家层面的碳交易法规,它对整个碳交易事业的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它能够明确规划政策问题,解决法律缺失,统一标准,为后期的市场培育埋下伏笔。”侯宇轩说。
也有业内专家分析,自愿减排管理办法的制定,将在整个市场中达成有效的交易规则,同时也将推动市场发现中国碳交易价格。
“我国的碳交易价格很奇怪,每吨碳排量的价格在7-35元不等,没有办法去判断哪一个价格是真实的。”梁猛认为,目前我国的自愿减排市场还是只有零星的交易,并没有形成规模。梁猛指出,加强碳交易平台的建设,培育碳交易市场体系,让更多的投资者参与进来,是发现和形成碳交易价格的基础。
“如果要让价格形成比较真实有效的话,不能只允许减排企业参与,还要有大量的金融机构、企业和个人参与才能真正形成碳交易价格,在制定碳交易管理办法的时候,能够允许甚至不制止投资机构投资碳交易市场就可以了。”梁猛期待说。
目前为止,我国主要有北京环境能源交易所、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和天津排放权交易所3家碳排放交易机构,且均在做自愿减排的单子。
“现在只是有一个舞台,还没有演员,更没有观众。”梁猛说。据其观察,生意最好的北京环交所目前也只是做了十几笔自愿减排交易,而“天津上海各有几笔而已”。
据国家发改委官员孙翠华分析,温室气体排放总量控制是碳排放交易的前提条件,而我国现在没有这个总量控制,无法对企业进行排放权的分配,现在的排放交易是以企业的社会责任为前提,这样的市场需求非常有限。
“碳交易市场涉及很多问题,比如在欧洲的碳市场,结余的碳指标是不能结转到下一年使用的,到年底的时候就会归零,因为如果放得太松的话,碳交易的价格会下降。”梁猛说,“但在自愿减排市场这一块,如果碳指标在转换到强制性交易仍然有效的话,我觉得就比较好办,这要看他们在制定法律时是否考虑到。”
责任编辑:wu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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