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评出年度10大重金属排放案件

2010年11月18日 9:9 7172次浏览 来源:   分类: 节能减排   作者:


  陶德田说,今年4月开始,各地方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组织对重金属排放企业重金属排放情况进行了排查,共确定挂牌督办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违法案件286件。
  陶德田指出,环境保护部要求有关省、区环保部门要按规定权限依法对无环保审批手续的建设项目、超标排放或不正常使用污染物治理设施的企业,停止生产或限期治理,并处以罚款,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恢复生产;对危险废物处置不规范的企业,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地方政府要依法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切实加强危险废物监管,使企业危险废物处置达到环保要求。
  附:环境违法案件基本情况及督办要求
  一、湖南省冷水江市锡矿山地区锑冶炼企业环境违法案
  基本情况:冷水江市兴华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志荣锑品厂、光荣锑品厂、红江锑品厂、飞水锑品厂、谭家星火锑品厂、志光福利锑品厂、禾青锑品厂等8家企业均无烟气脱硫设施,排放二氧化硫严重超标,砷碱渣贮存场所不符合危险废物贮存要求,含铅废渣转移未办理审批手续。
  督办要求:责成湖南省环保厅督促冷水江市政府依法对8家锑冶炼企业限期治理,配套建设脱硫设施,并处罚款;督促冷水江市政府严格执行《锑行业准入条件》,彻底淘汰该地区不符合产业政策落后生产工艺、设备及能力;责令娄底市、冷水江市环保局加强危险废物监管,督促8家企业限期完成危险废物处置整改任务,达到环保要求。
  督办期限:请于2011年4月底前完成挂牌督办事项。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南丹县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违法案
  基本情况:南方有色冶炼有限责任公司、南丹县金发冶炼厂污水收集系统不完善,部分含砷生产原料及废渣露天堆放,无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措施。南丹县宇泰选矿厂(南丹县源丰选矿厂)扩建项目未报批环评文件,含砷等生产废渣露天堆放,无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措施,尾矿库无防洪泄洪设施,无渗滤液收集处理系统,雨季时渗滤液大量渗出直排。
  督办要求:责成广西壮族自治区环保厅依法责令南方有色冶炼有限责任公司、南丹县金发冶炼厂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请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责令关闭;责令南丹县宇泰选矿厂停止生产,限期补办手续,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责令河池市、南丹县环保部门加强危险废物监管,督促3家企业限期完成危险废物处置整改任务,达到环保要求。
  督办期限:请于2011年4月底前完成挂牌督办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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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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