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责成地方政府依法取缔重排放企业
2010年11月19日 11:10 3004次浏览 来源: 法制日报 分类: 节能减排
11月19日消息 环境保护部新闻发言人陶德田今日表示,这是环境保护部今年挂牌督办的第二批案件。这些被挂牌督办的企业包括湖南省冷水江市锡矿山地区(8家锑冶炼企业)、广西壮族自治区南丹县(3家重金属排放企业)2个区域性环境违法问题和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危废处置中心等8家企业。
据陶德田介绍,今年4月开始,各地方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组织对重金属排放企业重金属排放情况进行了排查,共确定挂牌督办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违法案件286件。
对于浙江省金华市浦江县安圣合金材料厂环境违法案,环境保护部责成浙江省环保厅督促浦江县政府依法取缔该厂。
环境保护部要求,有关省、区环保部门要按规定权限依法对无环保审批手续的建设项目、超标排放或不正常使用污染物治理设施的企业,停止生产或限期治理,并处以罚款,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恢复生产;对危险废物处置不规范的企业,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地方政府要依法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切实加强危险废物监管,使企业危险废物处置达到环保要求。
责任编辑:仁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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