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华能伊敏煤电项目环保违法事件

2009年06月23日 9:2 8191次浏览 来源:   分类: 节能减排   作者:

       6月17日中午11时,26岁的李家田在工棚屋里看着电视。这是他去年从家乡山东来到内蒙大草原后第一次有大把时间来看电视。
  在他住宿地半公里外,湛蓝的天空下一座高60米(设计高度是120米,建了一半)的双曲线冷却塔矗立着,周围的工程脚手架上空无一人。
  “已经停工5天了。”李家田对记者说。他所不知道的是,其所在的项目建设单位日前收到了环保部的一张禁令。
  6月11日,环保部对外通告,由于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的华能伊敏煤电联营三期工程,不顾当地水资源匮乏,擅自将环评批复的直接空冷方式变更为水冷方式,对当地生态环境具有潜在重大不利影响。
  对此,环保部责令该工程停止建设,在重新完成环境影响补充论证和整改(包括华能另一项目——龙口水电站建设)之前,暂停审批华能集团(除新能源及污染防治项目外)所有建设项目。
  6月17日,环保部督察组赶赴伊敏煤电联营三期工程的所在地,即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对被暂停审批的企业进行现场督察,督促整改措施的落实。本报记者也随同该督察组前往现场,参加了全程督察活动。
  督察组初步意见是,华能伊敏煤电三期项目违反了《环评法》第24条的规定,违法事实是存在的。
  而对华能伊敏提出的“当地水资源丰富、该项目采用水冷方式更合理”的理由,督察组表示,需要相关专家进一步论证。
  违法代价:“错过了黄金施工期”
  “按照国家环保部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处理决定,伊敏电厂三期项目部立即召开紧急会议,即刻进行停工整改。”督察现场汇报时,华能伊敏煤电三期项目部主任于乃士表示,11日当日,项目就停工了。
  伊敏电厂是伊敏煤电公司的下属企业,伊敏煤电公司是我国第一家大型煤电一体化企业,下辖移民电厂和伊敏露天矿,伊敏电厂三期工程计划建设2台60万千瓦燃煤发电机组。
  “在未经环境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决定将机组冷却方式变更为水冷并付诸实施,违反了国家项目建设的有关规定。”于乃士表示,该项目违反了环保法规,造成了极其不利的影响,此次事件对该企业的教训极为深刻。
  “作为一家上市公司,此次事件造成的影响可能是无法挽回的。”督察现场,华能伊敏煤电公司总经理姚常明对记者表示,现在只能尽快完成整改和重新申报工作。
  违法造成的代价是惨痛的。
  “呼伦贝尔地区冬季寒冷,可利用的施工期也就5个月。”据于乃士介绍,由于停工,该项目错过了现阶段的黄金施工期。由此,也影响了主厂房未暖封闭的实现,直接制约整个工期,并无法保证提供鲁能电厂及国华电厂启动电源。“直接影响到给东北电网供电。”呼伦贝尔市副市长刘杨明对记者表示。
  另外,由于停工,该项目近3000名施工队员都“歇着”,“每个工人每天工资100元,是从全国各地来的,现在发工资和维持施工队伍稳定等都成了问题。”在华能伊敏三期施工现场,一位施工队负责人对记者表示,
  “空冷”与“水冷”选择:
  仅是程序问题?
  此次华能伊敏煤电环保违规行为主要集中在,“空冷”和“水冷”两个专业词汇的转换中,即擅自将环评批复的直接空冷方式变更为水冷方式。
  所谓“空冷”、“水冷”指的是电站的一种冷却方式。对于两种模式的特点,简单而言是“水冷”比“空冷”(也要用水)更耗费水资源。据业内人士测算,水冷方式中循环水的80%都无法利用。因此,在北方干旱地区,一般建议用空冷机组方式。而“空冷”方式前期投资比较大,且对技术要求更高,而且空冷方式要消耗煤炭资源。
  据于乃士提供的整改方案显示,2003年伊敏电厂三期工程前期工作开始启动,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机组冷却方式均采用水冷方式,供水方案是采用红花尔基水库水源,2005年内蒙古自治区批准了《取水许可预申请书》,2006年国家环保总局以《关于华能伊敏煤电联营三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批复》批准了机组采取水冷方式。
  “当参与国家组织的发改委项目招标时,要求采用空冷机组。”华能伊敏煤电公司副总经理王书杰对记者表示,2006年,伊敏电厂三期工程参加国家发改委组织的呼伦贝尔煤电基地电力项目评选,“空冷”成为竞标项目的前提条件。
  呼伦贝尔市环保局副局长吴锁柱对记者表示,按国家发改委竞标“门槛”,该企业把设计方案,从水冷机组改为空冷机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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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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